保健食品名称: |
天狮牌清益茶 |
批准文号: |
卫食健字(1998)第229号 |
有效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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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公司名称: |
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 |
申请人地址: |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新源道16号 |
保健功能: |
调节血脂 |
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含量: |
每100g含:绞股蓝皂甙 ≥8.5mg |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 |
每日2~3次,每次1~2袋。用开水浸泡10分钟后饮用,可反复冲饮。 |
主要原料: |
绞股蓝、荷叶、制首乌、绿茶、决明子 |
适宜人群: |
高血脂人群及中老年人 |
不适宜人群: |
儿童;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 |
产品规格: |
1.5g/袋 |
保 质 期: |
18个月 |
贮藏方法: |
通风、阴凉、干燥处 |
注意事项: |
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治疗作用;本品含何首乌,不宜长期超量服用,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 |
批准日期: |
1998-05-11 |
备案内容: |
批准备案日期:2013-07-17,申报单位地址已由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源泉路变更为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新源道16号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新源道20号, 批准备案日期:2014-09-16,申报单位地址已由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新源道16号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新源道20号变更为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新源道16号 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新源道20号, |
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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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1998年05月11日批准技术转让,转让方:,转让方地址:,受让方: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受让方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经2014年11月20日备案,不适宜人群变更为“儿童;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注意事项变更为“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治疗作用。本品含何首乌,不宜长期超量服用,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