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数据
|
|
|
广州科玛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广州科玛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
许可证号: |
粤妆20160344 |
企业类型: |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红棉大道北48号7栋101厂房 |
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766114378U |
法定代表人: |
陈升山 |
企业负责人: |
陈升山 |
质量负责人: |
陈鉴辉 |
生产负责人: |
|
生产范围: |
一般液态单元(护发清洁类、护肤水类、啫喱类);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护发类)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红棉大道北48号7栋101厂房 |
日常监管机构: |
花都区局秀全食品药品监管所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签发人: |
苏盛锋 |
发证日期: |
|
有效期至: |
|
|
|
相关资讯
- 总局关于20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82号)
- 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宁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检验,标示为央丰(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科玛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等家企业生产的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央丰(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方上海梦之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锐度水感防晒凝露;广州科玛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科玛防晒霜;广州市卡妮尔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妮尔美白防晒霜(白皙焦点防晒乳);广州天泽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广州唯彩化妆品
2017/11/13 18:00:01

- 总局关于28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2017年第134号)
- 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标示为汕头市雅娜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广州科玛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广州灵兰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的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涉及的标示生产企业不合格产品为汕头市雅娜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馥珮冰泉防晒露;广州科玛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科玛防晒霜;广州灵兰美容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保湿补水防晒喷雾;广州采词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采词防晒霜(喷雾型)和水宝宝肤姿美防晒霜;佛山市
2017/8/14 16:58:01

- 总局关于79批次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2
-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的化妆品监督抽检中,发现部分防晒类化妆品(见附件)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涉及实际检出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不符的标称防晒类化妆品生产(代理)企业为苏州工业园区黎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上海韩束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韩束防晒乳等批次产品;深圳市绿馨颜日用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柏氏轻透隔离防晒乳纯新美白保湿防晒乳柏氏防晒乳等批次产品;汕头市雅娜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馥珮牌冰泉防晒露馥佩双效防晒霜等批次产品;广州市
2016/9/7 18:5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