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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图像处理器电子图像处理器
产品名称: |
电子图像处理器电子图像处理器 |
注册/备案号: |
国械注进20152222130 |
注册/备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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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15-07-07 |
有效期: |
2020-07-06 |
变更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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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
【注册人名称】富士胶片株式会社(富士フイルム株式会社) 【注册人住所】东京都港区西麻布二丁目26番30号 【生产地址】岩手县花巻市北汤口第2地割1番地3 【代理人名称】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人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801室 【型号、规格】VP-3500HD 【结构及组成】本产品是一种由主体(电源部、控制部)和标准附属品(接口电缆CC1-9R3、数据键盘DK-3500、电源线缆)构成的电子图像处理器。 【适用范围】与内窥镜中提供照明的光源装置同时使用,通过内窥镜所捕捉的图像供诊疗所使用。本产品于医疗设施内在医生的管理下,对患者体腔进行观察。可与内窥镜光源装置XL-4450组合,配合富士胶片株式会社生产的600系列内窥镜和500系列内窥镜使用。 【主要组成成分(体外诊断试剂)】本产品是一种由主体(电源部、控制部)和标准附属品(接口电缆CC1-9R3、数据键盘DK-3500、电源线缆)构成的电子图像处理器。 【预期用途(体外诊断试剂)】与内窥镜中提供照明的光源装置同时使用,通过内窥镜所捕捉的图像供诊疗所使用。本产品于医疗设施内在医生的管理下,对患者体腔进行观察。可与内窥镜光源装置XL-4450组合,配合富士胶片株式会社生产的600系列内窥镜和500系列内窥镜使用。 【审批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变更情况】“代理人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2801室”变更为“代理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68号2801室”。 【备注】2015年9月25日同意更正注册证编号内容,2015年7月7日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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