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返回搜索首页环球医药招商网 > 医药数据 > 消毒产品大全

 

佳合晟世消毒液

    产品名称: 佳合晟世®84消毒液
    生产企业: 盘锦佳合晟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日期: 2021-01-20
    产品类别: 第二类消毒产品
    许可证号: 辽卫消证字(2020)第1303号
    剂型: 液体
    规格: 500ml/1L/5L/10L/25L
    用途: 用于物体表面消毒,硬质物体表面消毒,织物和其他多孔物体表面消毒

招商信息

其它消毒产品推荐

  • 产品名称 生产企业 注册日期 许可证号 产品类型 剂型
  • 佳合晟世®84消毒液 盘锦佳合晟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022-08-01 辽卫消证字(2020)第1303号 第二类消毒产品 液体

相关资讯

    选择好的网络招商企业构建桥梁?
    很多医药企业以前都是通过电话招商都是按照一定的药品电话招商流程来进行的。却没有多大的招商效果现在的医药企业都是选择网络招商,网络医药招商是在当前现代化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而采取的一种医药招商引资形式。它打破时空和地域的界限,利用网络平台为项目实现企业和投资方牵线搭桥,以促进招商目的实现。三招搭建网络医药招商“基础框架”。博客营销语不惊人死不休。到达这个效果了,博客的看头绝对和论坛是有的一拼的,但是不同的地方是博客更具备官方的性质,很容易形成品牌效应和名人效应,因为一般能够用博客当众喊出心声的
    2011/9/10 11:29:11

    选择好的网络招商企业构建桥梁?

    网上药店顺应时代潮流蓬勃发展
    据小编了解,随着互联网走进了千家万户,人们的生活愈加与其息息相关。起初,人们在网上可以聊天,查资料,看视频进行等等活动。后来,越来越多的商品交易也逐渐移到了网络的这个平台上。而尽管药品是一个略微有些特殊的行业,但是仍然有一些药店敢于尝试,顺应时代潮流走进了网络。网上药店有许多的优点,首先它更加便利于人们的自由选购,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在午夜家里周围药店都关业的时候我们就可以到网上药店选购我们需要的药品,同时一些家里周围药店没有的药品我们不必再四处奔波寻找,在网上药店我们就可以任意的挑选。同时,
    2013/2/1 11:42:20

    网上药店顺应时代潮流蓬勃发展

    吉林53个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共欠药品货款2.2亿
    医院拖欠药款亿,什么时候能还不知道!会不会继续拖欠很有可能!医院欠款亿,最长一年半没结款日前,吉林药采中心发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中标药品目录网上集中采购药品应结算货款县(市区)汇缴情况的通报》。医疗机构拖欠药款的金额和周期,观者一览无余。通报显示,截止年月日,吉林省县(市区)欠款金额较多欠款时间较长,其中欠款长达半年以上的有个县(市区),最多的达一年半。根据吉林药采中心公布的数据统计,个县(市区)的基层医疗机构,共欠药品货款亿元。此次通报看上去只是个催款告知,吉林药采中心要求各相关单位
    2017/4/5 9:06:15

    吉林53个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共欠药品货款2.2亿

    保健品迎两大利好:文号不需审批 直销牌照可在线申请
    近日,保健品行业最近接连迎来两大利好,一个是保健品审批将改为备案制,另外一个是商务部开放直销牌照可在线申请,审批仅需天。药企,你心动了吗保健食品要改成备案制月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把改革推向纵深,正式明确终结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会议另外决定“按照依法行政要求,对保健食品注册审批等项按程序转为行政许可”原保健食品注册审批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国务院要求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取消,可以采取直接废止依法转为其他行政行为或政府职责改为
    2015/5/25 14:35:03

    保健品迎两大利好:文号不需审批 直销牌照可在线申请

    内蒙古卫健委明确 符合这5种情况可转全科医生
    随着国家到地方近年来对全科医生重视培养和使用,全科医生地位及待遇逐年提高。不少基层医生表示,如何才能注册或加注全科医学专业呢近日,内蒙古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师执业注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种情形可注册或加注全科医学专业。注册对象须取得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通知》提出,本次注册对象为在培训基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监管戒毒场所医疗机构)和高等医学院校全科医学学院所在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符合全科医生执业条件且
    2021/1/7 9:07:40

    内蒙古卫健委明确 符合这5种情况可转全科医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九)——法律责任
    第九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药品,下同)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
    2010/8/4 17:19:35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九)——法律责任

环球医药网成立于2003年,专业提供医药招商、医药代理、信息资讯、品牌展示、药品招商等多元化服务的中国医药招商网站平台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