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返回搜索首页环球医药招商网 > 医药数据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涿州市文康医疗器械经销部

    企业名称: 涿州市文康医疗器械经销部
    许可证号: 冀保食药监械经营备20170809号
    企业类型:
    注册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清凉寺办事处建设路103号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何建岭
    企业负责人: 何建岭
    质量负责人:
    经营范围: 6825医用高频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8医用磁共振设备
    经营地址:
    仓库地址:
    发证机关: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证日期: 2017-08-29
    有效期至:
    GSP证书:
    GSP认证日期:
    GSP证书有效期:

招商信息

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推荐

相关资讯

    学术推广按领域授权,一省发布医药代表接待新规!
    月日,湖南省药监局湖南省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和医疗机构接待医药代表管理的通知》,就加强湖南省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和医疗机构接待医药代表管理做出通知和要求。《通知》提到,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后勤人员以及在医疗机构内提供服务接受医疗机构管理的其他社会从业人员。看来是覆盖到了在医院工作的所有人员,无论在职员工还是第三方人员。从内容来看,整体和其他省要求类似,对于医院接待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比如严禁提供产品销售量等相关信息,等等。不过,湖南省这份
    2024/7/8 9:36:47

    学术推广按领域授权,一省发布医药代表接待新规!

    鼓励仿制药也要把好质量关
    日前,国家卫健委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制定了《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共涉及药品项。名单药品均为专利到期或专利即将到期,但尚没有提出注册申请临床供应短缺(竞争不充分)以及企业主动申报的药品。一盒进口抗癌抗癌药要万多元,而印度相同疗效的仿制药才要多元,这就是去年热映由真人真事改编的电影《我不是药神》中出现的情节。影片令人深省,也让“仿制药”一词走进了公众视野。所谓仿制药,即专利药品结束专利保护期后,不拥有该项专利的药企仿制的替代药品,仿制药具有和原研药一样的治疗作
    2019/10/11 9:49:10

    鼓励仿制药也要把好质量关

    山东药企入局畅销抗精神病药 阿斯利康迎劲敌
    日前,官网显示,山东京卫制药的富马酸喹硫平片以仿制类报产获受理。米内网数据显示,米内网数据显示,富马酸喹硫平片在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和中国城市实体药店终端销售额合计超过亿元,其中,阿斯利康市场份额最大。值得一提的是,富马酸喹硫平片在中国城市实体药店终端抗精神病药产品中居于第二位。富马酸喹硫平是一种非经典抗精神病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数据显示,富马酸喹硫平片在年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城市社区中心以及乡镇卫生院(简称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和中国城市实体药店
    2022/1/18 10:21:30

    山东药企入局畅销抗精神病药 阿斯利康迎劲敌

    中药饮片集采如箭在弦,质量成药企入局的头道大关
    从公开信息来看,近期以来,从国家层面,到安徽陕西福建黑龙江等多地都有爆出中药饮片不合格问题,且吃下金额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的罚单,再次引起业内的关注。月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其中涉及批次菊花批次茜草批次紫草。地方层面的,如近日消息,安徽省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醋没药经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宁河药品检验所检验不符合规定,不合格项目为检查酸不溶性灰分。安徽省药监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罚没款共计万余元。月日,陕西省药监局发布年第三期药品质量公告。公告显示,近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10/14 9:57:34

    中药饮片集采如箭在弦,质量成药企入局的头道大关

    双鹭药业创一年多新高
    年初以来,双鹭药业资金研报伴随众多中小盘股展开一轮企稳反弹行情,截至昨日,累计上涨。昨日,该股以的涨幅创年内最大单日涨幅,最高上探至元,创一年多新高。从盘面上看,双鹭药业昨日强势上涨得益于资金对新三板概念的追逐。双鹭药业参股星昊医药,周四早盘,该股以元高开,此后震荡走高,一度触及元的涨停价未几跌幅收窄,但全日整体维持高位徘徊。截至收盘,涨幅收窄至报元。成交量创历史新高,为万手,成交额高达亿元。从融资融券数据上看,双鹭药业融资净买入额在月日达到顶峰万元之后出现回调,月日以来再度回升。月日净买入额为
    2015/3/13 9:40:01

    双鹭药业创一年多新高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1年 第8号)
    为贯彻《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落实辖区内药品上市后变更监管责任,细化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文件,明确工作时限,药品注册管理和生产监管应当加强配合,互为支撑,确保药品上市后变更监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特此公告。附件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实施《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说明《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
    2021/1/14 9:30:52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21年 第8号)

环球医药网成立于2003年,专业提供医药招商、医药代理、信息资讯、品牌展示、药品招商等多元化服务的中国医药招商网站平台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