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返回搜索首页环球医药招商网 > 医药数据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杭州同瑞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杭州同瑞贸易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浙杭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947号
    企业类型: 器械经营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B1-1002-06室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马克良
    企业负责人: 马克良
    质量负责人: 季龙棋
    经营范围: 第三类医疗器械,除体外诊断试剂类,除验配类***
    经营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B1-1001-08室
    仓库地址:
    发证机关: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证日期: 2021-08-03
    有效期至: 2026-08-02
    GSP证书:
    GSP认证日期:
    GSP证书有效期:

招商信息

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推荐

相关资讯

    我国医药行业正从“旧常态”走向“新常态”
    近期“新常态”一词在社会中引起极大关注,并且让公众的一致认同。因为“新常态”突出的是医药健康,这也是大家十分盼望看到的。在新的一年里,医药行业的整体结构也有必要变化,比起收益来的更加紧迫,需尽快解决才行。有预测显示,我国医药行业经济将面临很大的改变,第一;经济增长速度会逐步缓慢下来,第二;药品销售终端分化也会更快进行。例如;药店和医院这两块领域,销售额会有所下跌。第三;线上销售会得到很大提升。除此之外,药品出口量也有可能会变大,但或许不会很明显,未来药品在线上的活跃度会更高。在我国医药经济不良好
    2015/1/11 23:30:47

    我国医药行业正从“旧常态”走向“新常态”

    FDA药品质量办公室正式成立 华人担任副主任
    大家翘首以待的美国药品质量办公室经过年多的筹备,终于正式成立了。美国政府的办公室相当于我国的司,通常编制从几十人到几百人,下属若干个处。但预计的编制上千人,下属个司,属于“超级”办公室。一跃成为药品审评与研究中心中最大的办公室,超过了过去的新药药学及合规等三个超级办公室。实际上,上述三个办公室中的药品质量部分,包括新药超级办公室下属的新药质量评估办公室,仿制药超级办公室中所有化学审评功能仿制药审评的核心部分,合规超级办公室中批准前检查及上市后监测部分今后都划归了。来自我国浙江的余煊强博士,荣任唯
    2014/10/21 13:31:43

    FDA药品质量办公室正式成立 华人担任副主任

    五招教你学会推广国产新药
    过去年来,国内企业的学术推广基本处于模仿阶段,外企在中心城市做推广,做仿制品的国内企业将其资料直接拿过来更换商品名后,到二三线城市推广,确实省时省力。然而,随着国内企业研发力量迅速成长,全新机制的一类新药陆续开发成功,产品上市后却遇到了营销瓶颈如何让医生快速认知这些作用机制并处方产品呢案例回放一类新药不好推小王毕业于医学院,在外企做了年心血管药物推广代表。某企业上市全新作用机制(扩血管)心血管用一类新药,将小王挖来担任产品经理。企业制定了年销售目标,给销售部门充分资源,期望能迅速打开市场。小王学
    2014/12/8 13:55:53

    五招教你学会推广国产新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修订了《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年月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国家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试行)》同时废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年月日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013/10/11 12:00:01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江苏康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6年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现场检查技术审核,江苏康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年修订)》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发给《药品证书》。由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日常监管机构及监管人员,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企业名称江苏康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邵聪文质量负责人张云昆生产地址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号认证范围甲型肝炎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现场检查员李国庆(湖北)高帆
    2016/1/15 15:36:0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江苏康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药品GMP认证公告(2016年第10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制氧机消费提示
    近期,少数制氧机厂商为了推销产品,擅自夸大吸氧效果,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正确认识和合理使用制氧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醒消费者制氧机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除医疗机构使用外,小型的制氧机还可以用于环境和病理情况下低氧的家庭辅助治疗,如高原缺氧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脑血管疾病,但家庭辅助治疗用制氧机不得用于生命维持或生命保障。该产品须在医生指导下按照处方的每日使用时间和流速使用,从而降低适应症选择不当带来的风险。目前尚无证据证明吸氧对正常人具有保健作用,相反不适当的吸氧可能
    2014/1/27 10:23:0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制氧机消费提示

环球医药网成立于2003年,专业提供医药招商、医药代理、信息资讯、品牌展示、药品招商等多元化服务的中国医药招商网站平台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