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返回搜索首页环球医药招商网 > 医药数据 >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北京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安贞桥东店

    企业名称: 北京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安贞桥东店
    许可证号: 京东食药监械经营备20160271号
    企业类型: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17号对面
    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683577449M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徐伟
    质量负责人:
    经营范围: 2002版:Ⅱ类:6820普通诊察器械***
    经营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17号对面
    仓库地址: ***
    发证机关: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证日期: 2016-12-22
    有效期至:
    GSP证书:
    GSP认证日期:
    GSP证书有效期:

招商信息

其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推荐

相关资讯

    邮购“特效药”大伯心率失常 勿随意邮购处方药
    家住杭州城北市二医院旁的盛大伯,是个“老哮喘”,为了省钱,求速效,就去邮购治哮喘的“特效药”,结果吃得心率失常,送去医院抢救。日前,记者接到投诉,帮忙查证。昨日,杭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传来消息,这种“特效药”被证实是一种假药。这种药吃了会上瘾岁的盛大伯患病已有多年了。近年来,他的病逐渐加重。“多走一会都感觉到气透不出来”,这让他备受煎熬,四处打听治疗哮喘的药物。两年前,孝顺的女儿听说北京有个“全国老干部门诊气管炎治疗中心”,可以邮购一种治疗哮喘的“特效药”气管炎灵,专程邮购了一批药物回来。记者在
    2009/5/22 17:58:31

    邮购“特效药”大伯心率失常 勿随意邮购处方药

    香港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 内地尚无
    当地时间月日,据了解,香港发现一名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引起了社会的关注,记者从中国卫生部疾控中心最新获悉,卫生部已经下发了内部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加强排查,严密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的疫情,对可能出现的暴发风险做好准备,截至目前为止,中国内地尚无相关病例的报告。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月日接到一起新型冠状病毒致严重呼吸系统病的疑似病例报告,患者是一名来自沙特的岁男童,目前,相关呼吸道样本正在进行化验,患者情况稳定。不久前,世界卫生组织通报英国和沙特阿拉伯分别发现过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两名病例均出现了急性
    2012/10/9 11:02:08

    香港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疑似病例 内地尚无

    如何缓解风湿骨病带来的疼痛?
    风湿骨病是由于风寒引起的血液循环不通畅,致使包括肌韧带滑囊筋膜的营养供给不良导致的疾病。关节病变除有疼痛外尚伴有肿胀和活动障碍,呈发作与缓解交替的慢性病程,部分患者且可出现关节致残和内脏功能衰竭。如何缓解风湿骨病带来的疼痛患者可以尝试使用风湿止痛膏。风湿止痛膏效果招商风湿止痛膏效果招商风湿止痛膏是采用麝香钻山风干姜没药透骨草川乌三七独活黑蚂蚁红花冰片门等多味名贵中草药萃取而成。其中每一味药材的选用都独具用意,例如麝香能开窍活血散结止痛;钻山风可祛风除湿活血止痛,主治风湿痹痛腰痛胃痛跌打损伤等等;
    2017/10/10 16:03:59

    如何缓解风湿骨病带来的疼痛?

    在医药分开政策推动下 人均医疗费下降20%
    在人们的经济收入不断提高的同时,物价也在不断上涨,尤其是体现在医疗费用上。对于北京来讲,物价水平更高,要是医疗费不下降的话,生活压力是很大的。然而就在近日,北京市对医疗费做了修改,相关人员表示经过研究和调查,建立在医疗改革的基础上,准备重新设计北京市的医疗费。此次北京市医疗费用下降,最大受益者无疑是老百姓了,而下降的幅度还比较大,完全称的上是空前的,这可能是因为受到医疗改革的影响,还有在医药分开政策的压迫下,让医疗费下降了百分之二十,轰动了整个医疗界,老百姓们也是议论纷纷,为此都感到十分高兴,这
    2014/10/14 23:38:17

    在医药分开政策推动下 人均医疗费下降20%

    优先审评强者恒强 大品种首仿药成新热点
    月日,国家药审中心()发布《“首仿”品种实行优先审评评定的基本原则》与拟优先审评的个“首仿”品种名单,并征求意见,这是对月日发布的《关于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实行优先审评审批的意见》的进一步落实。综述优先审评强者恒强截至月日,共公布了批个被纳入优先审评的受理号。据统计,在拟优先审评受理品种清单中,有个受理号来自本土药企。其中,恒瑞医药有个,分别是盐酸右美托咪定鼻喷剂喷剂醋酸卡泊芬净注射用醋酸卡泊芬净磺达肝癸钠注射液钆布醇注射液帕立骨化醇注射液注射液。齐鲁制药有个,分别是吉非替尼吉非替尼片布林佐胺滴
    2016/8/4 9:03:45

    优先审评强者恒强 大品种首仿药成新热点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四)行政保护的期限、终止、撤销和效力
    第四章行政保护的期限终止撤销和效力第十三条药品行政保护期为七年零六个月,自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起计算。第十四条外国药品独占权人应当自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保护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药品独占权在申请人所在国无效或者失效的;(二)药品独占权人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行政保护年费的;(三)药品独占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行政保护的;(四)药品独占权人自药品行政保护证书颁发之日起一年内未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该药品在中国境内制造或者销售许可手续的。第十六
    2010/9/8 17:51:27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四)行政保护的期限、终止、撤销和效力

环球医药网成立于2003年,专业提供医药招商、医药代理、信息资讯、品牌展示、药品招商等多元化服务的中国医药招商网站平台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