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返回搜索首页环球医药招商网 > 医药数据 > 药品经营企业

 

蚌埠市华夏之星大药房有限公司爱心店

    企业名称: 蚌埠市华夏之星大药房有限公司爱心店
    许可证号: 皖DB5521249
    经营方式:
    注册地址: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万福镇万福街道邮局斜对面路北西60米
    社会信用代码: 91340321MA2UN0YW1Y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章正龙
    质量负责人: 方艳梅
    经营范围:
    仓库地址:
    日常监管机构: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证机关: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 张吉超
    发证日期: 2022年04月18日
    有效期至: 2025年06月27日
    GSP证书:
    GSP认证日期:
    GSP证书有效期:

招商信息

其他药品经营企业推荐

相关资讯

    9款北京制药厂生产的白凤丸被回收
    年日晚,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发布公告,指令北京制药厂回收包括一款批号为的仁济堂冬虫草灵芝白凤丸的款白凤丸,原因是该产品被发现水银含量严重超标。香港卫生署曾于月日指令该药厂回收受水银污染的一款名为天宝堂珍珠燕窝灵芝参茸白凤丸,以及用同一批原料制成另外款的中成药。在这之后,特区政府卫生署人员检取该制药厂出产的其他中成药化验。结果显示,仁济堂冬虫草灵芝白凤丸水银含量是限量标准约倍。调查发现,北京制药厂的天宝堂珍珠燕窝灵芝参茸白凤丸福信堂参茸燕窝珍珠白凤丸龙德牌优质白凤丸正德堂珍珠鹿茸燕窝优质白凤丸善和堂
    2012/10/22 20:42:54

    9款北京制药厂生产的白凤丸被回收

    广东、安徽、福建...医用耗材加成取消或大降
    月日起,安徽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将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年月日起,取消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可单独收取医用耗材费用的差率和差额加成政策,医用耗材按实际进价销售。市县公立医疗机构取消耗材加成后,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同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相关工作要在年底前完成。与此同时,公立医疗机构病理检查项目价格和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都将进行调整。按照《通知》
    2016/10/18 9:07:17

    广东、安徽、福建...医用耗材加成取消或大降

    “药房托管”争议中疾行 华润医药再下一城
    虽然业内一致反对,但医药商业巨头的“药房托管”依旧在疾行。日起,华南地区最大的三甲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下称“中山一院”)的药房将由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下称“华润医药”)托管,中山一院所有的药品供应商必须先通过华润医药才能进入该院。值得注意的是,有卫计委系统官员和医药工业企业一直公开反对药房托管,但这并未影响医药商业巨头圈地公立医院药房的步伐。商务部年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年,已有家医药上市公司涉足药房托管。广东省卫计委副主任廖新波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药房托管并未切断医药利益链,对医药分家毫
    2014/4/17 9:10:23

    “药房托管”争议中疾行 华润医药再下一城

    阿里健康又有大动作? 拟194亿港元收购在线药房业务
    虽然阿里巴巴()没能港交所上市,但旗下的阿里健康(,)和阿里影业,今年在港股市场的表现赚足投资者的眼球。不过有投资者认为,阿里巴巴入主阿里健康后,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健康主营业务,阿里健康的股价也从最高时期的港元快速跌至了最低的港元,市值出现大幅缩水。欲改变医药生态《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月初阿里健康提出了一份收购草案,拟以亿港元的金额收购在线医药业务。若收购顺利完成,那么阿里健康的主营也就清晰地浮现了出来。收购草案显示,阿里健康年月日与以下简称以及个人投资者陈文欣订立协议,阿里健康拟通过
    2015/7/17 14:35:38

    阿里健康又有大动作? 拟194亿港元收购在线药房业务

    专家:感冒药可引发哮喘
    哮喘,无论是在国内或是在国外发生率都在上升。人们认为,这可能是与大气污染有关。然而,瑞典的一项从年开始的研究发现,环境致敏因素与欧美各地哮喘发病率的上升无关。这项研究纳入的国家有个,调查人数达万,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研究之一。研究发现,某些国家哮喘增多,与扑热息痛的使用有关。在岁的少年中,每人每年服用扑热息痛增加克,则哮喘的发生率便增加。研究人员认为,扑热息痛可引起呼吸道表面炎症。炎症刺激过敏体质的患者,使其支气管痉挛变细,发出哮鸣音,肺内气体进出不畅,呼吸困难,即发生哮喘。该研究还发现,哮喘还与
    2009/5/14 17:25:12

    专家:感冒药可引发哮喘

    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2017年第19号)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发号)《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试行)》(食药监械管号)及《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年第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附件),现予发布。特此通告。附件医疗器械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年月日年第号通告附件
    2017/2/7 15:52:01

    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审评沟通交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2017年第19号)

环球医药网成立于2003年,专业提供医药招商、医药代理、信息资讯、品牌展示、药品招商等多元化服务的中国医药招商网站平台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