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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甲环酸注射液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氨甲环酸 |
药品注册名: |
氨甲环酸注射液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3423 |
生产企业名称: |
锦州奥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医保分类: |
甲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
1.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
2.用于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以及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症。
3.用于中枢神经病变轻症出血,如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
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
4.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程度。
5.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
6.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Ⅷ或因子Ⅸ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
7.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
用于心脏外科手术中因纤溶亢进导致的出血。 |
有效期: |
18 |
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静脉注射或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75~2g。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 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用于心脏外科手术中因纤溶亢进导致的出血时建议采用方案:麻醉诱导后、切皮前,给予负荷剂量 20mg/kg 静脉滴注,20 分钟给药完毕,然后静脉泵注维持剂量 15mg/kg/h 至手术结束。尚无本品维持剂量给药超过 4 小时的数据。
本品与0.9%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 溶液在室温下24小时内稳定;与2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溶液在室温下8小时内稳定。 |
药品规格: |
10ml:1.0g |
注册规格: |
10ml:1.0g |
药品剂型: |
注射剂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中硼硅玻璃安瓿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支 |
最小制剂单位: |
支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1190000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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