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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露醇注射液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甘露醇 |
药品注册名: |
甘露醇注射液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021 |
生产企业名称: |
佛山昊朗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医保分类: |
甲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1)组织脱水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脑水肿,降低颅内压,防止脑疝。
(2)降低眼内压。可有效降低眼内压,应用于其他降眼内压药无效时或眼内手术前准备。
(3)渗透性利尿药。用于鉴别肾前性因素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引起的少尿。亦可应用于预防各种原因引起的急性肾小管坏死。
(4)作为辅助性利尿措施治疗肾病综合征、肝硬化腹水,尤其是当伴有低蛋白血症时。
(5)对某些药物逾量或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锂、水杨酸盐和溴化物等),本药可促进上述物质的排泄,并防止肾毒性。 |
有效期: |
18 |
用法用量: |
1.成人常用量:
(1)利尿。常用量为按体重 1~2g/kg,一般用 20% 溶液 250m1 静脉滴注,并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 30~50m1。
(2)治疗脑水肿、颅内高压和青光眼。按体重0.25~2g/kg,于30~60 分钟内静脉滴注。当病人衰弱时,剂量应减小至0.5g/kg。严密随访肾功能。
(3)鉴别肾前性少尿和肾性少尿。按体重0.2g/kg,于3~5 分钟内静脉滴注,如用药后2~3 小时以后每小时尿量仍低于30~50ml,最多再试用一次,如仍无反应则应停药。已有心功能减退或心力衰竭者慎用或不宜使用。
(4)预防急性肾小管坏死。先给予12.5~25g,10 分钟内静脉滴注,若无特殊情况,再给50g,1 小时内静脉滴注,若尿量能维持在每小时50m1 以上,则可继续应用5% 溶液静滴;若无效则立即停药。
(5)治疗药物、毒物中毒。250ml 静滴,调整剂量使尿量维持在每小时100~500ml。
2.小儿常用量
(1)利尿。按体重 0.25~2g/kg 或按体表面积 60g/m2,2~6 小时内静脉滴注。
(2)治疗脑水肿、颅内高压和青光眼。按体 重1~2g/kg 或按体表面积 30~60g/m2,于 30~60 分钟内静脉滴注。病人衰弱时剂量减至 0.5g/kg。
(3)鉴别肾前性少尿和肾性少尿。按体重 0.2g/kg 或按体表面积 6g/m2,静脉滴注 3~5 分钟,如用药后 2~3 小时尿量无明显增多,可再用 1 次,如仍无反应则不再使用。
(4)治疗药物、毒物中毒。按体重 2g/kg 或按体表面积 60g/m2 以本品稀释为 5%~10% 溶液静脉滴注。 |
药品规格: |
250ml:50g(20%) |
注册规格: |
250ml:50g |
药品剂型: |
注射液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非PVC多层共挤输液袋装(易折式双阀)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袋 |
最小制剂单位: |
袋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032500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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