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盐酸艾司洛尔注射液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艾司洛尔 |
药品注册名: |
盐酸艾司洛尔注射液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3757 |
生产企业名称: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1、室上性心动过速或非代偿性窦性心动过速
本品适用于房颤或房扑的患者在围手术期,术后或者其他需要短效药物对心室率进行短期控制的紧急情况下,迅速控制心室率。 本品也适用于医生认为需要特别干预控制快速心率的非代偿性窦性心动过速。本品适用于短期使用。盐酸艾司洛尔并不适用于慢性疾 病状态,此时建议改用其它药物。
2、术中和术后心动过速和 / 或高血压
本品适用于患者在麻醉诱导期、气管插管过程、术中、麻醉苏醒期和术后发生的心动过速和高血压,且医生认为需进行此类特殊 干预的情况。
并不推荐使用本品来预防上述事件的发生。 |
有效期: |
18 |
用法用量: |
室上性心动过速或非代偿性窦性心动过速
本品采用连续静脉输注方式给药,可给予也可不用给予负荷剂量。为达到所期望的心室反应,可能有必要再次给予负荷剂量和 / 或滴定维持输注剂量(步进式给药)。在不给予负荷剂量的情况下,连续输注单一浓度的艾司洛尔可在 30 分钟左右达到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动力学稳态。
连续给药和步进式给药的有效维持剂量为 50 至 200 μg/kg/min,部分患者给予 25 μg/kg/min 就已足够。剂量超过 200 μg/kg/min 时 并不提高心率降低效果,反而却会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率。
维持输注给药的最长时间为 48 小时。
这个特定的治疗方案尚未在术中进行过研究,并且由于滴定需要时间,所以并不一定是术中使用的最佳选择。
术中和术后心动过速和/或高血压
在术中和术后,将盐酸艾司洛尔慢慢滴定至有治疗效应的剂量,并不总是可行的。因此,提供了两种用药选择方案:即刻控制给 药和逐渐控制。
1. 即刻控制
在术中治疗心动过速和 / 或高血压时,在 30 秒钟给予 80mg(约为 1mg/kg)的静脉推注剂量,如有必要,随后按 150 μg/kg/min 静脉输注维持。请参考下方的最大推荐剂量。
2. 逐渐控制
对于术后的心动过速和高血压, 给药方案与室上性心动过速中使用的相同。开始治疗时, 按 500μg/kg/min 的量给予负荷剂量 1 分钟, 随后按 50 μg/kg/min 维持静脉输注四分钟。根据所达到的药效,继续按室上性心动过速的给药说明进行给药。请参考下方的最大推荐 剂量。
最大推荐剂量
治疗心动过速时,维持输注剂量不宜超过 200 μg/kg/min;剂量超过 200 μg/kg/min 时并不提高心率降低效果,反而却会增加不良 反应发生率。
治疗高血压时,可能需要更高的维持输注剂量(250-300 μg/kg/min)。剂量超过 300 μg/kg/min 的安全性尚未进行研究。
从本品过渡至替代药物:
当患者的心率得到充分控制且临床情况稳定时,可以完成向其他抗心律失常替代药物的过渡。
当由本品向替代药物过渡时,医生应当仔细参考所选替代药物的标签说明,并按如下步骤对本品进行减量: 1、首次使用替代药物 30 分钟后,将盐酸艾司洛尔的静脉输注速率减半(50%)。
2、在第二次给予替代药物时,监测患者的反应,如果在第一小时内能够控制稳定,则可以停用盐酸艾司洛尔。
使用说明:
1. 本品不能与碳酸氢钠(5%)溶液(有限稳定性)或呋塞米(形成沉淀)配伍。
2. 肠外给药的产品,在溶液和容器允许时,在使用之前需要用肉眼观察有无颗粒物或者变色。
3. 应该避免小静脉输注和通过蝶形导管输液。
4. 与通常使用的静脉液体的相容性(国外文献)
在终浓度为每毫升 10mg 盐酸艾司洛尔下, 对本品与 10 种通常使用的静脉液体的相容性进行了测试, 在控制的室温或在冷藏时, 至少在 24 小时内是稳定的。
葡萄糖(5%)注射液
乳酸林格氏葡萄糖(5%)注射液
林格氏葡萄糖(5%)注射液
氯化钠(0.45%)葡萄糖注射液(5%)
氯化钠(0.9%)葡萄糖注射液(5%)
乳酸林格氏注射液
氯化钾(40mEq/ 升)葡萄糖注射液(5%)
氯化钠(0.45%)注射液
氯化钠(0.9%)注射液 |
药品规格: |
10ml:0.1g |
注册规格: |
10ml:0.1g |
药品剂型: |
注射剂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中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棕色)、注射制剂用溴化丁基橡胶塞 |
最小包装数量: |
10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瓶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464700134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