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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格拉司琼 |
药品注册名: |
盐酸格拉司琼注射液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5815 |
生产企业名称: |
成都市海通药业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本品适用于预防或治疗因化疗和放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预防和治疗术后 恶心和呕吐。 |
有效期: |
18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本品应在配制 24 小时内使用。
1.化疗和放疗:本品仅用于静脉给药。
成人 将本品 3mg 用注射液稀释至 15ml 作静脉推注,时间不少于 30 秒, 或用 20~50ml 注射液稀释后作静脉点滴,时间不少于 5 分钟。 1)预防:临床 试验证明,大部分患者一次使用本品 3mg,可在 24 小时内预防恶心和呕吐的发 生。 24 小时内最多允许 2 次追加给药,每次 3mg。曾有患者在 1 个疗程内连续 使用本品 5 天,每天 3mg。应用本品预防恶心和呕吐需在化疗或放疗开始前使 用。 2)治疗:本品治疗用量与预防用量相同,追加给药间隔应至少 10 分钟。 每日最大用量: 24 小时内可最多给药 3 次,每次 3mg,即每日最大用量应不超 过 9mg。与地塞米松合用,可以提高本品的疗效。
儿童 1)预防:单剂量静脉给药,按 40μg/kg 体重(最大用量为 3mg)的 用量,用 10~30ml 注射液将本品稀释,注射时间应不少于 5 分钟。给药应在化 疗前完成。 2)治疗:治疗用量与预防用量相同。 24 小时内可追加给药一次, 按 40 μg/kg 体重(最大用量 3mg)的用量,两次给药间隔应大于 10 分钟。目前 尚无用本品预防及治疗儿童放疗引起恶心、呕吐的临床经验,因此儿童放疗引 起恶心和呕吐不推荐使用本品。
肝肾功能不全者 对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无特别禁忌。
用法
成人:制备 3mg 剂量,从安瓿中抽取 3ml 的液体,用 0.9%氯化钠注射液 稀释至 15ml 用于静脉推注,或将其稀释于20~50ml 的下列溶液中用于静脉点 滴: 0.9%氯化钠注射液、 5%葡萄糖注射液。
儿童:按 40μg/kg 的用量抽取安瓿内适当体积的液体,随后用注射液(同 成人)稀释至总体积 10~30ml。
2.手术后恶心和呕吐
成人 1)预防:单次给药,取本品 1mg 稀释至 5ml,静脉缓推(至少 30 秒)。 给药需在麻醉诱导前完成。 2)治疗:治疗术后恶心和呕吐,单次给药,将 1mg
本品稀释至 5ml,静脉缓推(至少 30 秒)。
最大用量及疗程:每日两次,每次 1mg。
用法 1)成人:制备 1mg 的剂量,从安瓿内抽取 1ml 的液体,用 0.9%氯 化钠注射液稀释至 5ml ,不能用其他溶液配制。 2)儿童:目前尚无用本品预防 及治疗儿童术后恶心、呕吐的临床经验,因此儿童术后恶心和呕吐不推荐使用 本品。 3)肾功能不全者:用法同成人。 4)肝功能不全者:用法同成人。 |
药品规格: |
3ml:3mg |
注册规格: |
3ml:3mg(按C??H??N?O计) |
药品剂型: |
注射液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中硼硅玻璃安瓿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支 |
最小制剂单位: |
支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2298000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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