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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头孢呋辛 |
药品注册名: |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7020 |
生产企业名称: |
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甲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本品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中特定微生物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1. 呼吸道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氨苄西林耐药菌株)、
克雷伯菌属、甲氧西林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产青霉素酶和非产青霉素酶菌株)、
化脓性链球菌和大肠埃希菌引起。例如:急性和慢性支气管炎、感染性支气管
扩张、细菌性肺炎、肺囊肿和手术后的胸部感染等。
2. 耳鼻喉感染: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包括产 β-内酰胺酶菌株)、
卡他莫拉菌(包括产 β-内酰胺酶菌株)和化脓性链球菌敏感菌株引起。例如:
鼻窦炎、扁桃体炎、咽炎和中耳炎等。
3. 泌尿系感染:由大肠埃希菌和克雷伯菌属细菌引起。例如:急性和慢性
肾盂肾炎、膀胱炎和无症状的菌尿等。
4. 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由甲氧西林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产青霉素酶和非
产青霉素酶菌株)、化脓性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和肠道杆菌属细菌
引起。例如:蜂窝组织炎、丹毒、腹膜炎和伤口感染等。
5. 败血症:由甲氧西林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产青霉素酶和非产青霉素酶
菌株)、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西林耐药菌株)和克
雷伯菌属细菌引起。
6. 脑膜炎:由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含氨苄西林耐药菌株)、脑膜
炎奈瑟菌和甲氧西林敏感金黄色葡萄球菌(产青霉素酶和非产青霉素酶菌株)
引起。
7. 淋病:由淋病奈瑟菌(产青霉素酶和非产青霉素酶菌株)引起的男性和
女性中的无合并症和播散性淋球菌感染,特别是不适宜使用青霉素治疗者。
8. 骨和关节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产青霉素酶和非产青霉素酶菌株)
引起。例如:骨髓炎和脓毒性关节炎等。
9. 产褥期和妇科感染:由淋病奈瑟菌(产青霉素酶和非产青霉素酶菌株)、
金黄色葡萄球菌(产青霉素酶和非产青霉素酶菌株)、拟杆菌属(不包括脆弱拟
杆菌)、大肠埃希菌和克雷伯菌属引起。例如:盆腔炎等。
在皮肤和软组织感染的临床微生物研究中,经常观察到需氧和厌氧微生物
的敏感菌株共同生长。本品可有效治疗这些已分离出数种微生物的混合性感染。
对于某些已确诊或疑似革兰氏阳性菌或革兰氏阴性菌脓毒症的病例以及尚
未确定致病微生物的其它严重感染患者,可使用本品与氨基糖苷类药物联合治
疗(参见"注意事项")。可根据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自身状况制定这 2 种抗生
素的建议剂量。
为减少耐药细菌的产生并保持本品及其它抗菌药的有效性,本品应仅用于
治疗或预防确诊或高度怀疑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在选择或调整抗菌治疗时,
应考虑有关培养和敏感性的现有信息。如果没有此类数据,可根据当地流行病
学和敏感性特征凭经验选择适当的治疗。
预防
在术前预防性使用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可防止敏感致病细菌生长,从而可降
低患者在接受清洁污染或潜在污染手术治疗(如阴道子宫切除术)后某些术后
感染的发生率。术中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有效性取决于给药时间。本品一般
应在术前 0.5-1 小时给药,以便手术期间创伤组织中能够达到有效的抗生素浓
度。如果手术时间较长,应在术中重复给药。
手术结束后一般不需要预防性用药,且应在 24 小时内停药。在多数手术中,
持续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并未降低后续感染的发生率,反而会增加不良反应的
可能性和细菌耐药性的发生。
对于进行开胸心脏手术的患者,手术部位的感染将会是一个严重风险,围
手术期使用本品也是有效的。建议此类患者在手术结束后继续使用本品治疗至
少 48 小时。如果存在感染,应采集样本进行培养,以鉴别致病微生物并给予适
当的抗菌治疗。 |
有效期: |
12 |
用法用量: |
可深部肌内注射、也可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肌内注射前,必须回抽无血 才可注射。
肌内注射: 给药时,每0.25g用1.0ml灭菌注射用水溶解,缓慢摇匀得混悬 液后,方可深部肌内注射。
静脉注射:每 0.25g 至少用 2.0ml 灭菌注射用水溶解,摇匀后再缓慢静脉 注射,也可加入静脉输注管内滴注。
一般推荐剂量
成人:
大多数感染可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本品治疗,每次750mg,每日3次;对于 较严重的感染,剂量应增至每次1.5g,每日3次,静脉注射给药;如果需要,肌
内注射或静脉注射的间隔时间可增至每6小时一次,每日总剂量为3g至6g。
婴儿与儿童:
每日剂量为按体重30~100mg/kg,分3次或4次给药。对于大多数感染,每 日剂量按体重60mg/kg较为合适。
新生儿:
剂量为30至100mg/kg体重/日,分二次或三次给药。出生数周的新生儿,其 血清中头孢呋辛的半衰期可以是成人的三倍至五倍。
老年人:
参见成年人的剂量。
其他推荐剂量
淋病: 应单剂量给予本品1.5g。这可分为2×750mg剂量,于不同部位肌内 注射,例如臀部两边。
脑膜炎: 本品适用于单独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性脑膜炎。 推荐采用下列剂量:
婴儿与儿童:
按体重每日200~240mg/kg,分3~4次,静脉注射,治疗3天后,如有临床 症状改善,可将剂量减至按体重每日100mg/kg。
新生儿:
静脉注射:起始剂量为按体重每日100mg/kg。
根据临床需要剂量可减至按体重每日50mg/kg.
成年人:
每8小时静脉注射本品3g。对鞘内注射无足够资料推荐剂量。
预防治疗
一般剂量为静脉注射本品1.5g,随麻醉剂的引入而用于腹部、骨盆和矫形 外科手术,附加剂量为术后8小时和16小时再分别肌内注射给予本品750mg各两 次。在心脏、肺、食管和血管手术中,随麻醉剂的引入,一般静脉注射本品 1.5g,以后的24至48小时内,再继续肌内注射本品750mg,每日三次。在全关节 置换手术中,可先将1.5g头孢呋辛粉末与一袋异丁烯酸甲酯粘固粉进行干混, 然后才加入液体单体。
肾功能损害时剂量:
头孢呋辛经由肾脏排泄,所以与同类抗生素的处置方法相同,对于肾功能 受损患者,建议相应减少本品的使用剂量,以代偿较慢的排泄作用。但是,仅 在肌酐清除率降至20ml/分钟或以下时,才须减少剂量。对于有较明显肾功能损 害的成年人(肌酐清除率10-20ml/分),推荐剂量为每次750mg,每日两次。而 对于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适宜用量为每日一次,
每次750mg。参见下表,肾功能不全的患儿,亦应参照下表进行调整。
肌酐清除率
(ml/min) 剂量 间隔
>20
10~20
<10 0.75~1.5g
0.75g
0.75g 每 8 小时
每 12 小时
每 24 小时
对于接受透析的患者,在每次透析结束时再给予本品750mg。对于连续腹膜 透析,适宜的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750mg。在监护室进行连续动静脉血液透析 或高流量血透的肾功能衰竭的患者,适宜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750mg。对于低 流量血透患者,用药剂量参见"肾功能损害时的剂量"。
配伍禁忌
本品可与大多数常用的静脉注射用溶剂和电解溶液配伍。
碳酸氢钠注射液(2.74%W/V) BP的pH值将显著影响本品配成溶液的颜色, 所以不推荐将此注射液作为本品的稀释液。但需要时,若患者正接受碳酸氢钠
静脉输注治疗,本品溶液可被直接引入给药系统管中。
本品不得在针管中与氨基酸苷类抗生素混合。 |
药品规格: |
1.5g(按C16H16N4O8S计) |
注册规格: |
1.5g(按C16H16N4O8S计) |
药品剂型: |
注射剂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中硼硅玻璃 管制注射剂瓶、注射用无菌粉末用卤化丁基橡胶塞、抗生素瓶用铝塑组 合盖 |
最小包装数量: |
10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瓶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4791000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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