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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头孢曲松钠/氯化钠注射液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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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注册名: |
注射用头孢曲松钠/氯化钠注射液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3029 |
生产企业名称: |
北京锐业制药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对本品敏感的致病菌引起的感染,如:脓毒血症;脑膜炎;播散性莱姆病(早、晚期); 腹部感染(腹膜炎、胆道及胃肠道感染);骨、关节、软组织、皮肤及伤口感染;免疫机制 低下患者之感染;肾脏及泌尿道感染;呼吸道感染,尤其是肺炎、耳鼻喉感染;生殖系统感染,包括淋病;术前预防感染。 |
有效期: |
12 |
用法用量: |
本品仅用于静脉滴注给药。
标准剂量
成人及 12 岁以上儿童:本品的通常剂量是 1~2 克,每日一次(每 24 小时)。
危重病例或由中度敏感菌引起之感染,剂量可增至 4 克,每日一次。
新生儿、婴儿及 12 岁以下儿童
建议按以下剂量每日使用一次。
新生儿(14 天以下)每日剂量为按体重 20~50 毫克/千克,不超过 50 毫克/千克,头孢曲松禁用于矫正胎龄不足41周(孕周 +实际年龄)的早产儿(见[禁忌])。新生儿(出生体重小于 2千克者)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有黄疸的新生儿或有黄疸严重倾向的新生儿应慎用或避免使用本品。
如果新生儿(≤28天)需要(或者预期需要)静脉使用含钙的溶液治疗,包括连续滴注含钙溶液(如胃肠外营养液),则需禁止使用头孢曲松,因为有出现头孢曲松-钙沉积的风险(见[禁忌])。
新生儿、婴儿及儿童(15 天至 12 岁)每日剂量按体重 20~80 毫克/千克。
体重 50 千克或以上的儿童,应使用成人常规剂量。
静脉用量按体重 50 毫克/千克以上时,婴儿以及12岁以下儿童滴注时间至少要 30 分钟以上。新生儿的静脉用量输液时间应当超过60分钟,以降低发生胆红素脑病的潜在风险。
老年患者
除非老年患者有重度肾功能和肝功能损伤时,老年患者应用头孢曲松一般不需调整剂量。
疗程
疗程取决于病程。与一般抗菌素治疗方案一样,在发热消退或得到细菌被清除的证据以后,应继续使用本品至少 48 至 72 小时。
联合用药
在试验条件下,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菌素对许多革兰氏阴性杆菌的协同作用已被证实。虽然不总能预测出这种联合用药的增强作用,但对于像绿脓杆菌等所致的严重的,危及生命的感染,应当考虑联合用药。由于头孢曲松与氨基糖苷类具有化学不相容性,故这两种药物在使用推荐剂量时应分开用药。
亦观察到在静脉给药时,头孢曲松与安吖啶、万古霉素和氟康唑具有化学不相容性。
特殊用药指导
脑膜炎:婴儿及儿童细菌性脑膜炎,开始治疗剂量每千克体重 100 毫克(不超过 4 克)),每日一次,一旦确认了致病菌及药敏试验结果,则可酌情减量,以下疗程已被证实是有效的:
脑膜炎奈瑟氏菌 4 天
流感嗜血杆菌 6 天
肺炎链球菌 7 天
莱姆病:儿童及成人按体重 50 毫克/千克,最大剂量 2 克,每日一次,共 14 天。
淋病:治疗淋病(产青霉素酶及不产青霉素酶菌株)本品的推荐剂量为肌肉注射250毫克单剂。
术前预防性用药:预防污染或非污染手术之术后感染,根据感染的危险程度,推荐在术前30~90分钟,注射本品 1~2 克单剂。对结直肠手术,以本品单独使用或与 5-硝基咪唑(如奥硝唑)联合用药(需分开使用,见[用量用法])已被证实是有效的。
肾功能损伤患者:肾功能损伤患者,如其肝功能未受损则无需减少本品用量,仅对末期前肾功能衰竭患者(肌酐清除率<10 毫升/分钟),每日本品用量不能超过 2 克。头孢曲松不能通过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清除。正在接受透析治疗的患者,无须在透析后另加剂量。
肝功能损伤患者:肝功能损伤患者,如肾功能未受损则无需减少本品用量。
重度肝、肾功能损伤患者:重度肝脏及肾脏功能损伤患者,建议进行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
溶解操作方法
除去防尘袋,将双室袋平铺在平面上,按箭头方向撕去一侧铝膜,然后用手按压双室袋液体室,使二室连通,振摇使粉体室内容物完全溶解。用药方法
新配制的溶液能在室温下保持其物理及化学稳定性达 6 小时,或在 2-8℃冰箱里保持 24 小时,但按一般原则,配制后的溶液应立刻使用。
本品不能分次输注。
使用注意事项
(1)在使用本品时,为了防止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基于敏感性的原则,在疾病治疗上采取必要的最小限度给药。
(2)输注速度:静脉内大量给药时,可能会引起血管刺激性疼痛、血栓性静脉炎、烧灼感、恶心和呕吐等,因此应尽可能降低输注速度。静脉滴注时间至少要30分钟。
(3)配伍变化(输注时联合用药):
1)本品与妥布霉素、卡那霉素硫酸盐、地贝卡星硫酸盐合用时会产生混浊,因此不能联合用药。
2)本品与含钙注射剂合用时会产生混浊,因此不能联合用药。
操作上的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请在使用时再拆开包裹本品的外包装袋。
(2)在以下的情况下请勿使用。
① 外包装袋破损或溶解液漏出时。
② 隔室连通前抗生素已经溶解时。
③ 抗生素变色或溶解液着色时。
(3)容器的液体刻度作为大致的标准使用。 |
药品规格: |
粉体室:按头孢曲松(C18H18N8O7S3)计2.0g;液体室:氯化钠注射液100ml:0.9g |
注册规格: |
粉体室:按头孢曲松( C??H??N?O?S?)计2.0g;液体室:氯化钠注射液100ml∶0.9g |
药品剂型: |
注射剂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三层共挤输液用双室袋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袋 |
最小制剂单位: |
袋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010800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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