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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丙酚替诺福韦 |
药品注册名: |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23455 |
生产企业名称: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适于治疗成人和青少年(年龄12岁及以上,体重至少为35kg)慢性乙型肝炎(参见[药理药毒])。 |
有效期: |
24 |
用法用量: |
应当由具备慢性乙型肝炎管理经验的医生开始治疗。
成人和青少年(年龄为12 岁及以上且体重至少为35kg):每日一次,一次一片。口服。需随食物服用。
漏服剂量
如果漏服一剂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且已超过通常服药时间不足 18 小时,则患者应尽快服用一剂,并恢复正常给药时间。如果已超过通常服药时间 18 小时以上,则患者不应服用漏服药物,仅应恢复正常给药时间。
如果患者在服用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后 1 小时内呕吐,则该患者应再服用一片。如果患者在服用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后超过 1 小时呕吐,则该患者无需再服用一片。
特殊人群
老年人
无需针对年龄为 65 岁及以上的患者进行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剂量调整(参见[药理毒理])。
肾功能损害
对于肌酐清除率 (CrCl) 估计值 ≥ 15 mL/min 的成人或青少年(年龄至少为 12 岁,并且体重至少为 35?kg)或CrCl< 15 mL/min 且正在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无需调整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剂量。
在进行血液透析当天,应在血液透析治疗完成后给予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参见[药理毒理])。
对于CrCl< 15 mL/min 且未接受血液透析的患者,尚无给药剂量推荐(参见[注意事项])。
肝功能损害
无需针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进行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剂量调整(参见[注意事项]和参见[药理毒理])。
儿童人群
尚未确定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片在 12 岁以下或体重< 35 kg 的儿童中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无可用数据。 |
药品规格: |
25mg(以丙酚替诺福韦计) |
注册规格: |
25mg(以丙酚替诺福韦计) |
药品剂型: |
片剂 |
注册剂型: |
片剂 |
包装材质: |
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包装,每瓶均含固体药用聚乙烯瓶装硅胶干燥剂。 |
最小包装数量: |
30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片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0474000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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