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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德福韦酯片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丁贺 |
药品通用名: |
阿德福韦酯 |
药品注册名: |
阿德福韦酯片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034 |
生产企业名称: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有效期: |
18 |
用法用量: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本品治疗。
成人(18-65岁)
对于肾脏功能正常的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1次,每次10mg,饭前或饭后口服均可。
本适应症主要根据48周临床试验结果。治疗的最佳疗程尚未确定。勿超过推荐剂量使用。治疗疗效与长期临床预后(例如肝细胞肝癌或失代偿性肝硬化)之间关系尚未确定。
患者应当定期监测乙型肝炎生化指标、病毒学指标和血清标志物,至少每6个月1次。
下列情况可以考虑停药
根据拉米夫定的治疗经验,HBeAg阳性的患者在使用本品治疗发生HBeAg血清转换后,继续治疗6个月,检测确认疗效巩固,可考虑中止治疗。
HBeAg阴性的患者,建议长期治疗,至少达到HBsAg发生血清转换或失去疗效停药。停药时须权衡利弊。应当由有经验的医生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测。
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失代偿肝病或肝硬化失代偿的患者,不推荐停药。
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阿德福韦经肾脏排泄,因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要调整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需要调整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的给药间期的详细调整方案见表 1。给药次数不能超过表中的推荐次数(见[注意事项]--肾功能)。虽然药代动力学研究中包括了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但这些对给药间期调整的指导,尚未在临床上评价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应当密切监测这些患者的临床疗效。尚未在肌酐清除率低于10mL/min的患者中进行研究。因此,尚无可参考的用药方案。
表 1: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推荐给药方案
肌酐清除率(mL/min)
30-49 1029 血液透析的患者*
推荐的剂量 10mg 10mg 透析后,10mg
和给药间期 每48小时1次 每72小时1次 每7天1次
*推荐的给药方案来自每周3次高流量透析的研究结果。
肝脏功能损害的患者
肝脏功能损害患者不需要调整用药方案(见药代动力学--肝脏功能损害的患者)。 |
药品规格: |
10mg |
注册规格: |
10mg |
药品剂型: |
片剂 |
注册剂型: |
片剂 |
包装材质: |
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 |
最小包装数量: |
28 |
最小包装单位: |
瓶 |
最小制剂单位: |
片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4127003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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