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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安倍斯 |
药品通用名: |
贝伐珠单抗 |
药品注册名: |
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233105 |
生产企业名称: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南京顺欣制药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转移性结直肠癌
贝伐珠单抗联合以氟嘧啶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
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
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
贝伐珠单抗用于成人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的治疗。 |
有效期: |
24 |
用法用量: |
总则
贝伐珠单抗应该由专业卫生人员采用无菌技术稀释后才可输注。贝伐珠单抗采用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首次静脉输注时间需持续90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注耐受性良好,则第二次输注的时间可以缩短到60分钟。如果患者对60分钟的输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那么随后进行的所有输注都可以用30分钟的时间完成。
建议持续贝伐珠单抗的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为止。
转移性结直肠癌(mCRC)
贝伐珠单抗静脉输注的推荐剂量为:联合化疗方案时,5mg/kg体重,每两周给药一次,或7.5mg/kg体重,每3周给药一次。
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最多6个周期,随后给予贝伐珠单抗单药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贝伐珠单抗推荐剂量为15mg/kg体重,每3周给药一次(15mg/kg/q3w)。
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rGBM)
贝伐珠单抗静脉输注的推荐剂量为:10mg/kg体重,每两周给药一次。 |
药品规格: |
100mg(4ml)/瓶 |
注册规格: |
100mg(4ml)/瓶 |
药品剂型: |
注射剂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中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注射制剂用氯化丁基橡胶塞 |
最小包装数量: |
10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瓶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8298300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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