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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班膦酸钠注射液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伊班膦酸 |
药品注册名: |
伊班膦酸钠注射液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094 |
生产企业名称: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本品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用于治疗恶性肿瘤溶骨性骨转移引起的骨痛;用于治疗伴有或不伴有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 |
有效期: |
36 |
用法用量: |
本品仅供静脉使用,应在医院内由专业医护人员实施。
1.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本品的推荐剂量为一次2mg,每3个月一次。取本品2mg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250ml中缓慢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患者必须补充钙和维生素D(参见[注意事项]部分)。如果错过了一次滴注,在方便时应该尽快补上。此后,从最后一次静脉滴注之日起,应该安排好每3个月静脉滴注一次。
2.用于治疗恶性肿瘤骨转移引起的骨痛:本品推荐剂量为4mg,每3~4周一次。取本品4mg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5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国外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为一次6mg,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100ml中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用于治疗恶性肿瘤引起的高钙血症:在用本品治疗前应适量给予0.9%氯化钠溶液进行水化治疗。本品用量应依据高血钙的程度决定。推荐中度高钙血症患者(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 dl)单次剂量给予2mg,重度高钙血症患者(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3mmol/L或≥12mg/dl)单次剂量给予4mg。取本品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5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2小时。一般情况下,本品只做一次使用。多数患者升高的血清钙水平可在7天内降至正常范围。对复发或疗效不理想的患者可考虑再次给药治疗。国外临床研究最高剂量为6mg,但本剂量并未使疗效进一步增加。在给药2~4mg的患者,复发(经白蛋白纠正后血钙水平再次升高>3mmol/L)的平均天数为18~19天。给药达6mg的患者,复发的平均天数为26天。
*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mol/L)=血清钙(mmol)-[0.02×白蛋白(g/l)]+0.8或经白蛋白纠正的血清钙(mg/dl)=血清钙(mg/dl)+0.8×[4-白蛋白(g/dl)]
肾脏功能不全者用药:国内尚缺乏对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研究数据,以下为国外临床用药剂量推荐(参见[药代动力学]部分)。
绝经后骨质疏松症患者:国外说明书推荐的用法用量为一次3mg,在15~30秒内静脉注射,每3个月一次。对于轻度或中度肾脏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无须调整剂量,重度肾脏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因临床研究资料比较有限,不建议应用伊班膦酸钠注射液。
肌酐清除率(CLcr) 剂量/输注时间1 输注体积2
≥50 CLcr<80ml/min 6mg/15min 100ml
≥30 CLcr<50ml/min 4mg/1h 500ml
<30ml/min 2mg/1h 500ml 1 每3~4周一次; 2 0.9%氯化钠溶液或5%葡萄糖溶液
肝脏功能损害者用药:无须调整剂量(参见[药代动力学]部分)。
高钙血症和恶性肿瘤骨转移患者: |
药品规格: |
2ml:2mg |
注册规格: |
2ml:2mg(按C9H23NO7P2计) |
药品剂型: |
注射液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中硼硅玻璃安瓿 |
最小包装数量: |
5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支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2181000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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