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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马酸喹硫平片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喹硫平 |
药品注册名: |
富马酸喹硫平片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3738 |
生产企业名称: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甲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有效期: |
12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2次,饭前或饭后服用。成人:
1.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治疗初期的日总剂量为:第一日50mg,第二日100mg,第三日200mg,第四日300mg。
从第四日以后,将剂量逐渐增加到有效剂量范围,一般为每日300-450mg。可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调整为每日150-750mg。
2.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当用作单一治疗或情绪稳定剂的辅助治疗时,治疗初期的日总剂量为第一日100mg,第二日200mg,第三日300mg,第四日400mg。到第六日可进一步将剂量调至每日800mg,但每日剂量增加幅度不得超过200mg。
可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调整为每日200-800mg,常用有效剂量范围为每日
400-800mg。老年患者:
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本品慎用于老年患者,尤其在开始用药时。老年患者的起始剂
量应为每日25mg。随后每日以25-50mg的幅度增至有效剂量,但有效剂量可能较一般年轻患者低。
肾脏和肝脏损害患者:
口服喹硫平后的清除率在肾脏和肝脏损害的患者中下降约25%。喹硫平在肝脏中代谢广泛,因此应慎用于肝脏损害的患者。
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已知肝脏功能损害患者的起始剂量应为每日25mg。根据临床反应和患者个体耐受性,随后每日以25-50mg的幅度增至有效剂量。
或遵医嘱。 |
药品规格: |
200mg(按C21H25N3O2S计) |
注册规格: |
200mg(按C21H25N3O2S计) |
药品剂型: |
薄膜衣片 |
注册剂型: |
片剂 |
包装材质: |
铝塑 |
最小包装数量: |
40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片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41110003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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