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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艾司西酞普兰 |
药品注册名: |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109 |
生产企业名称: |
吉林省西点药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甲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
有效期: |
24 |
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
用量:
抑郁症
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
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每日1次。建议起始剂量为每日5mg,持续一周后增加至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
治疗约3个月可取得最佳疗效。疗程一般持续数月。
老年患者(>65岁)
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5mg)开始治疗,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0mg。
儿童和青少年(<18岁)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不适用于18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
肾功能降低者
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降低者(CLCR<30mL/分钟)慎用。
肝脏功能降低者
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10mg。肝功能严重降低的患者增加剂量时应特别谨慎。
细胞色素P450 2C19(CYP2C19)慢代谢者
对于已知是CYP2C19慢代谢的患者,建议起始剂量每日5mg,持续治疗2周,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10mg。
停药
应避免突然停药。需要停止本品治疗时,应该至少在1~2周时间内逐渐减少剂量,以避免出现停药症状。
每日20mg以上剂量的安全性还未得到证实。 |
药品规格: |
10mg |
注册规格: |
10mg(按C20H21FN2O计) |
药品剂型: |
薄膜衣片 |
注册剂型: |
片剂 |
包装材质: |
药品包装用PTP铝箔、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 |
最小包装数量: |
28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片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34540005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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