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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度洛西汀肠溶胶囊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度洛西汀 |
药品注册名: |
盐酸度洛西汀肠溶胶囊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23600 |
生产企业名称: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抑郁症;广泛性焦虑障碍; 慢性肌肉骨骼疼痛。 |
有效期: |
24 |
用法用量: |
本品应整粒吞服。不应咀嚼或碾碎服用;也不应打开胶囊壳,将内容物撒在食物上或与液体 混合服用。因为这些操作可能会对肠溶衣产生影响。使用本品时无须考虑饮食情况。如果忘记用药, 一旦想起立即服用。如果已经接近下次用药时间,忽略上次的漏服,直接按照以往用药时间服用 正常剂量。不可同时服用两倍的剂量。
抑郁症:
推荐起始剂量为 40 mg/ 日(每次 20 mg 一日二次)至 60 mg/ 日(60 mg 一日一次或 30 mg 一日二次)。一些患者可能需要以 30 mg 一日一次为起始剂量连续 1 周给药,使患者适应药物治疗后增加至 60 mg 一日一次。现有的临床研究数据未证实剂量超过 60 mg/ 日将增加疗效。需要定期对维持治疗的必要性和所需剂量进行重新评估。
广泛性焦虑障碍:
成年人-对于大多数患者,推荐的起始剂量为 60 mg 一日一次。一些患者可能需要以 30 mg一日一次为起始剂量连续 1 周给药,使患者适应药物治疗后增加至 60 mg 一日一次。尽管已证实120 mg 一日一次剂量的有效性,但没有证据表明超过 60 mg 一日一次的剂量能提供额外获益。不过,如决定将剂量增加至超过 60 mg 一日一次,剂量增幅应为 30 mg 一日一次。需要定期对维持治疗的必要性和所需剂量进行重新评估。
老年人-推荐的起始剂量为 30 mg 一日一次,两周后,可考虑将目标剂量增至 60 mg/ 日。之后,患者可能会从高于 60 mg 一日一次的剂量获益。如决定将剂量增加至超过 60 mg 一日一次, 剂量增幅应为 30 mg 一日一次。最大剂量为 120 mg/日。
慢性肌肉骨骼疼痛
度洛西汀的推荐剂量为 60 mg 一日一次。起始剂量为 30 mg 一日一次连续 1 周给药,使患者适应药物治疗后增加至 60 mg 每日一次。没有证据表明更高剂量有额外的获益,即使在对 60 mg一日一次剂量无反应的患者中也未观察到,且较高剂量与较高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有关。
特殊人群剂量
肝功能不全-慢性肝病或肝硬化患者避免服用本品。
重度肾功能损伤-有严重肾脏功能损伤(肾小球滤过率< 30 mL/min 的)患者,避免服用本品。
度洛西汀停药与本品停药后(骤停药物或逐渐减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包括:头晕、头痛、恶心、腹泻、感觉异常、易怒、呕吐,失眠、焦虑、多汗和疲劳。建议尽可能的逐渐减药,而不是骤停药物。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间的换药MAOIs 停药后至少14 天才可开始本品的治疗。本品停药后至少5 天才可以开始MAOIs 的治疗。
与其他 MAOIs(如利奈唑胺和亚甲基蓝)合用
由于会增加发生五羟色胺综合征的危险,正在使用 MAOIs(如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基蓝)的患者不应该开始服用本品。需要紧急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应该考虑其他干预措施(包括住院治疗)。
一些情况下,已经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可能需要使用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基蓝进行紧急治疗。特殊情况下,如果不能选择除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基蓝外的其他治疗且可判定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基蓝治疗的潜在获益超过五羟色胺综合征风险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开始利奈唑胺给药或静脉注射亚甲基蓝。应该监测患者的五羟色胺综合征情况 5 天或直至最后给予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亚甲基蓝后 24 小时(选择时间较短者)。利奈唑胺或静脉注射用亚甲基蓝最后一次给药的 24 小时后,重新给予本品。
本品与亚甲基蓝非静脉给药(如口服片剂或局部注射)或低于 1 mg/kg 的静脉给药剂量合用的风险尚不清楚。但是,临床医生应该意识到这样用药可能会导致五羟色胺综合征紧急症状的出现。 |
药品规格: |
60mg(按C??H??NOS计) |
注册规格: |
60mg(按C??H??NOS计) |
药品剂型: |
胶囊剂 |
注册剂型: |
胶囊剂 |
包装材质: |
铝铝包装 |
最小包装数量: |
21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粒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4647001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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