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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瑞匹坦胶囊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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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注册名: |
阿瑞匹坦胶囊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13329国药准字H20213328 |
生产企业名称: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适应症]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有效期: |
12 |
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
本品的剂型为口服胶囊。
在阿瑞匹坦胶囊与一种糖皮质激素和一种5-HT3拮抗剂联合治疗方案中,本品给药3天。在开始治疗前需仔细阅读5-HT3拮抗剂的说明书。本品的推荐剂量是在化疗前1小时口服125mg(第1天),在第2和第3天早晨每天一次口服80mg。
一项在中国开展的临床研究中,使用了以下治疗方案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导致的恶心和呕吐:
第1天 第2天 第3天 第4天
阿瑞匹坦* 口服125 mg 口服80 mg 口服80 mg 无
地塞米松** 口服6 mg 口服3.75 mg 口服3.75 mg 口服3.75 mg
格拉司琼? 静脉输注3mg 无 无 无
*在第1天化疗前1小时以及第2天和第3天早晨口服阿瑞匹坦。
**在第1天化疗前30分钟以及第2-4天的早晨服用地塞米松,服用剂量根据药物相互作用确定。
?在第1天化疗前30分钟使用格拉司琼。
一般信息
关于本品与糖皮质激素联合应用时的其它信息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联合使用的止吐剂可参见其说明书。
本品可以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以不与食物同时服用。
不同年龄、性别、种族及身体质量指数(BMI)的患者不需要调整药物的剂量。
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和进行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病患者均不需要调整本品的给药剂量。
轻、中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分级评分5-9分)的患者不需要调整本品的给药剂量。目前尚没有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分级评分>9分)的患者使用本品的临床研究资料。 |
药品规格: |
125mg+80mg |
注册规格: |
125mg+80mg |
药品剂型: |
胶囊剂 |
注册剂型: |
胶囊剂 |
包装材质: |
聚酰胺/铝/聚氯乙烯冷冲压成型固体药用复合硬片,药用铝箔 |
最小包装数量: |
3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粒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1523002512;86901523002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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