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替罗非班氯化钠 |
药品注册名: |
盐酸替罗非班氯化钠注射液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440 |
生产企业名称: |
石药集团恩必普药业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用于末次胸痛发作12小时之内且伴有ECG改变和/或心肌酶升高的非ST段抬高型急性冠脉综合征(NSTE-ACS)成年患者,预防早期心肌梗死。最可能受益的患者是在急性心绞痛症状发作后头3-4天内具有较高心肌梗死风险的患者,包括可能进行早期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术(PCI)的患者。
用于计划进行直接PCI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STEMI),以减少重大心血管事件的发生。
本品应与普通肝素和阿司匹林一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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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24 |
用法用量: |
本品仅供静脉使用,需用无菌设备。本品可与普通肝素联用,从同一液路输入。
建议用有刻度的输液器输入本品。必须注意避免长时间负荷输入。还应注意根据患者体重计算静脉推注剂量和滴注速率。
临床研究中的患者除有禁忌症外,均服用了阿司匹林。
非ST段抬高型急性冠脉综合征(NSTE-ACS):
对于采用早期介入治疗策略且不准备在诊断后4~48小时内进行血管造影术的患者,首先给予本品0.4μg/kg/min静脉输注30分钟,继以0.1μg/kg/min的速率持续静脉滴注。本品应与普通肝素和口服抗血小板治疗药物一起给药,口服抗血小板药物包括但不限于阿司匹林,除非禁忌。
经皮冠脉介入术(PCI):
对于计划在诊断后4小时内进行PCI的NSTE-ACS患者或计划进行直接PCI的ST段抬高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STEMI),应先给予本品25μg/kg快速静脉推注,在3分钟内完成,继以0.15μg/kg/min的速率维持静脉滴注12~24小时,最长可达48小时。本品应与普通肝素和口服抗血小板治疗药物(包括但不限于阿司匹林,除非禁忌)合用。
本品治疗开始和持续时间
对于采用早期介入治疗策略且不准备在诊断后4~48小时内进行血管造影术的NSTE-ACS患者,应在确定诊断后开始本品0.4μg/kg/min负荷剂量给药方案,建议的维持输注持续时间应至少为48小时。冠状动脉血管造影术期间可继续输注本品和普通肝素,在血管成形术/经皮腔内斑块旋切术后应维持至少12小时,且不超过24小时。一旦患者临床表现稳定并且主治医生没有计划进行任何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应停止输注。整个治疗时间不超过108小时。如果NSTE-ACS患者在诊断后4小时内进行介入治疗,应在PCI开始时给予本品25μg/kg剂量静脉推注方案,输液应持续12-24小时,最长可达48小时。对计划进行直接PCI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应在诊断后尽快开始25μg/kg剂量推注方案。
合并治疗(普通肝素、口服抗血小板治疗,包括阿司匹林):
采用普通肝素的治疗应以50~60U/kg静脉推注开始,然后以1,000U/h剂量维持输注。调整肝素剂量,以维持APTT约为正常值的2倍。
除非禁忌,否则在本品治疗开始之前,所有患者应接受口服抗血小板药物,包括但不限于阿司匹林。应至少在本品输注期间持续这种治疗。
如果需要进行血管成形术(PCI),那么在PCI后应停用肝素;一旦凝血功能恢复正常,例如,当激活凝血时间(ACT)小于180秒时(通常在停用肝素后2~6小时),应撤去鞘管。
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如上面调整剂量表所特别指出的,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min),本品的剂量应减少50%(参见注意事项,严重肾功能不全,药代动力学,患者的特点,肾功能不全)。
其他患者:对于老年患者(参见老年用药)或女性患者不推荐调整剂量。
使用说明
1.如果溶液和容器允许的话,胃肠道外药品在使用之前应肉眼检查颗粒及变色。
2.根据上述按体重调整的适当剂量给药。
3.任何尚未使用的静脉溶液都须丢弃。
本品可以与下列注射药物在同一条静脉输注线中使用,如硫酸阿托品、多巴酚丁胺、多巴胺、盐酸肾上腺素、呋塞米、利多卡因,盐酸咪达唑仑、硫酸吗啡、硝酸甘油、氯化钾、盐酸普萘洛尔、及法莫替丁。但是,本品不能与地西泮在同一条静脉输液线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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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规格: |
100ml:盐酸替罗非班(以C22H36N2O5S计)5mg与氯化钠0.9g |
注册规格: |
100ml:盐酸替罗非班(以C22H36N2O5S计)5mg与氯化钠0.9g |
药品剂型: |
注射剂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钠钙玻璃输液瓶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瓶 |
最小制剂单位: |
瓶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2774000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