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卡维地洛片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卓异 |
药品通用名: |
卡维地洛 |
药品注册名: |
卡维地洛片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204 |
生产企业名称: |
四川双新制药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1.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独用药,也可和其它降压药合用,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
2.心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11或111级),合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1)。也可用于ACE1不耐受和使用或不使用洋地黄类药物、肼屈嗪或硝酸酯类药物治疗的心功能不全者。 |
有效期: |
24 |
用法用量: |
剂量必须个体化,需在医师的密切监测下加量。
1.高血压:
推荐起始剂量6.25mg/次,一日二次口服,如果可耐受,以服药后1小时的立位收缩压作为指导,维持该剂量7~14天,然后根据谷浓度时的血压,在需要的情况下增至12.5mg/次,一日二次。同样,剂量可增至25mg/次,一日二次。一般在7~14天内达到完全的降压作用。总量不得超过50mg/日。本品须和食物一起服用,以减慢吸收,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
在本品的基础上加用利尿剂或在利尿剂的基础上加用本品,预计可产生累加作用,扩大本品的体位性作用。
2.心功能不全:
在使用本品之前,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ACE1(如果应用)的剂量必须稳定。推荐起始剂量3.125mg/次,一日二次口服2周,如果可耐受,可增至6.25mg/次,一日二次。此后可每隔2周剂量加倍至患者可耐受的最大剂量。每次应用新剂量时,需观察患者有无眩晕或轻度头痛1小时。推荐最大剂量:<85kg者,25mg/次,一日二次;≥85kg者,50mg/次,一日二次。本品须和食物一起服用,以减慢吸收,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
毎次增加剂量前,经评估心功能不全情况,如心功能恶化、血管扩张(眩晕、轻度头痛、症状性低血压)或心动过缓症状,以确定对卡维地洛的耐受性。一过性心功能不全恶化可通过增加利尿剂剂量治疗,偶尔需要卡维地洛减量或暂时停药。血管扩张的症状对利尿剂或ACE1减量治疗有反应,如果症状不能缓解,可能需卡维地洛减量。心功能不全恶化或血管扩张的症状稳定后,才可增加本品剂量。如果心功能不全患者发生心动过缓(脉搏<55次/分),必须减量。 |
药品规格: |
10mg |
注册规格: |
10mg |
药品剂型: |
片剂 |
注册剂型: |
片剂 |
包装材质: |
药用PVC硬片/药品包装PTP铝箔 |
最小包装数量: |
14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片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231000016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