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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环丙沙星 |
药品注册名: |
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450 |
生产企业名称: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甲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包括产酶株所致者)。
由于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包括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已有报道发生严重不良反应,且对于一些患者,单纯性尿路感染有自限性,应在没有其他药物治疗时方可使用注射用乳酸环丙沙星。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
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属、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亲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伤寒。
5.骨和关节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用法用量: |
本品供静脉滴注给药。临用前,将其溶解于200ml 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对任何病人,使用剂量应根据感染的程度和性质,病原菌的敏感性,患者机体抵抗能力以及肝肾功能来确定。
成人一般用量为一次0.1g—0.2g,每12小时静脉滴注1次,每0.2g滴注时间至少在30分钟以上,严重感染或铜绿单胞菌感染可加大剂量至一次0.4g,一天2—3次。
疗程视感染程度而定。通常治疗持续7—14天,一般在感染症状消失后还应继续使用至少2天。尿路感染: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5—7天;复杂性尿路感染7—14天;肺炎和皮肤软组织感染:7—14天;肠道感染:5—7天;骨和关节感染:4—6周或更长;伤寒:10—14天。 |
药品规格: |
0.4g |
注册规格: |
按C17H18FN3O3计算0.4g |
药品剂型: |
冻干粉针剂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冻干粉针剂) |
包装材质: |
西林瓶装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支 |
最小制剂单位: |
支 |
市场状态: |
停产 |
药品本位码: |
869002390007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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