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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唑帕尼片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维全特 |
药品通用名: |
培唑帕尼片 |
药品注册名: |
培唑帕尼片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J20170062 |
生产企业名称: |
Glaxo Operations UK Limited, (trading as Glaxo Wellcome Operations)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进口 |
功能主治: |
本品适用于晚期肾细胞癌患者的一线治疗和曾接受细胞因子治疗的晚期肾细胞癌患者的治疗。 |
有效期: |
36 |
用法用量: |
本品治疗必须在有抗肿瘤药物应用经验的医师指导下进行。
推荐剂量
培唑帕尼的推荐剂量为800mg,每日一次。如果漏服剂量,且距下次剂量的服用时间不足12小时,则不应补服。
培唑帕尼不应与食物同时服用,餐前至少1小时或餐后至少2小时服用本品(见[药代动力学])。培唑帕尼薄膜衣片应整片用水吞服,请勿掰开或嚼碎(见[药代动力学])。
剂量调整
剂量调整应根据个体耐受情况,按200mg的幅度逐步递增或递减,以控制不良反应。培唑帕尼的日剂量不应超过800mg。
肾损害
培唑帕尼及其代谢产物很少经肾脏排泄,肾损害不会对培唑帕尼的药代动力学产生有临床相关性的影响(见[药代动力学])。预计肾损害不会影响培唑帕尼的暴露量,因此,对肌酐清除率大于30ml/分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分的患者,建议慎用本品,因为目前尚无培唑帕尼用于这一人群的经验。
肝损害
对于肝损害患者的推荐剂量是基于在不同程度的肝功能不全患者中进行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见[药代动力学])。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进行过程中,应对所有患者的肝功能进行检测,以明确是否有肝损害(见[注意事项])。轻度或中度肝损害患者应慎用培唑帕尼,并且应密切监测耐受性。800mg培唑帕尼每日一次是用于血清肝功能检查轻度异常(定义为胆红素正常但有任何程度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或者无论ALT的值为多少,胆红素升高(>35%直接胆红素)不超过1.5 倍正常值上限(ULN))患者的推荐剂量。对于中度肝损害(定义为无论ALT的值为多少,胆红素升高>1.5-3倍ULN)患者,建议将培唑帕尼的剂量减少至200mg每日一次(见[药代动力学])。
由于缺乏重度肝损害(定义为无论ALT的水平如何,总胆红素>3倍正常值上限[ULN])的患者的用药数据,因此不建议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培唑帕尼。
有关对发生药物性肝毒性反应的患者进行肝功能监测和剂量调整的信息,见[注意事项]。 |
药品规格: |
200mg(按培唑帕尼计) |
注册规格: |
200mg(按培唑帕尼计) |
药品剂型: |
片剂 |
注册剂型: |
片剂 |
包装材质: |
带聚丙烯儿童安全盖的高密度聚乙烯瓶 |
最小包装数量: |
90 |
最小包装单位: |
瓶 |
最小制剂单位: |
片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78679002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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