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注射用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 |
药品注册名: |
注射用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20150005 |
生产企业名称: |
海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类风湿关节炎
中度至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的成年患者对包括甲氨蝶呤(如果不禁忌使用)在内的DMARD(改善病情的抗风湿药)无效时,可用本品与甲氨蝶呤联用治疗。
强直性脊柱炎
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的成年患者对常规治疗无效时,可使用本品治疗。
银屑病
18岁及18岁以上成人中度及重度斑块状银屑病对常规治疗无效时,可使用本品。 |
有效期: |
36 |
用法用量: |
本品需在有诊断和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强制性脊柱炎或银屑病经验的专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尚未进行药物相容性研究,禁止将本品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成人(18-64岁)
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
推荐剂量为25 mg/次,每周二次(间隔72-96小时)。
老年患者(≥65岁)
无需进行剂量调整。用法用量与18-64岁的成人相同。
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注射部位
本品的注射部位为大腿、腹部和上臂,注射方式为皮下注射。每次在不同部位注射,与前次注射部位至少相距3 cm。禁止注射于皮肤柔嫩、瘀伤、发红或发硬部位。
处置
本品冻干粉在使用前必须置于2℃ – 8℃冰箱内贮存,不可冷冻。在使用前本品冻干粉需用1ml的注射用水复溶。本品溶解后应立即使用。如果不立即使用,应将西林瓶中溶解后的本品注射液贮存于2℃ – 8℃冰箱内,最长可保存24小时。如未能在24小时内使用,应将溶液丢弃。在注射前,应使冷藏的溶液达到室温。 |
药品规格: |
12.5mg |
注册规格: |
12.5mg/瓶,生物学活性为1.25×10^6AU/瓶 |
药品剂型: |
注射剂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西林瓶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瓶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464100317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