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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吡酯片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托吡酯 |
药品注册名: |
托吡酯片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13669 |
生产企业名称: |
合肥合源药业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本品用于初诊为癫痫的患者的单药治疗或曾经合并用药现转为单药治疗的癫痫患者。
本品用于成人及2~16岁儿童部分性癫痫发作的加用治疗。 |
有效期: |
24 |
用法用量: |
对成人和儿童皆推荐从低剂量开始治疗,然后逐渐增加剂量,调整至有效剂量。
片剂不要拈碎。
使用本品治疗时,不必监测血浆托吡酯浓度以达到最佳疗效。本品加用苯妥英治疗时,仅有极少数病例需调整苯妥英的用量以达到最佳临床疗效。在本品加用治疗期间,加用或停用苯妥英和卡马西平时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进食与否皆可服用本品。
加用治疗
成人(17岁及以上)
剂量调整应从每晚25~50mg开始,服用1周。(已有使用更低起始剂量的报告,但尚未进行系统研究。)随后每间隔1或2周加量25~50mg(至100mg)/日,分2次服用。应根据临床效果进行剂量调整。某些患者可在每日1次时达到疗效。
在加用治疗的临床试验中,200mg是研究中最低剂量,并且有效。因此,考虑将200mg作为最低有效剂量,常用日剂量为200~400mg(分2次服用)。个别患者曾接受1600mg/日的剂量治疗。
上述推荐剂量适用于所有没有潜在肾脏疾病的成人,包括老年患者。
2~16岁儿童患者
作为加用治疗,推荐本品日总剂量为5~9mg/kg/日,分2次服用。剂量调整应从每晚25mg开始(或更少,剂量范围1~3mg/kg/日),服用1周。然后每间隔1或2周加量1~3mg/kg/日(分2次服用)直到达到最佳的临床效果。应根据临床效果进行剂量调整。
曾对日剂量30mg/kg/日进行研究,患者普遍耐受性良好。
单药治疗
当停止合用其它的抗癫痫药物而转换为托吡酯单药治疗时,应考虑停药对癫痫控制产生的影响。除因安全性考虑要求立即停止合用的抗癫痫药物外,一般情况下,应缓慢停药,建议每2周约减少1/3的药量。
当停用酶诱导类药物时,托吡酯血药浓度会升高,如果出现临床症状,应降低本品剂量。
成人(17岁及以上)
剂量调整应从每晚25mg开始,服用1周。随后,每间隔1或2周增加剂量25~50mg/日,分2次服用。如果患者对剂量调整方案不耐受,应减少剂量的增加量,或延长剂量调整时间的间隔。剂量及其调整速度应根据临床疗效进行调整。
成人托吡酯单药治疗,推荐初始目标剂量为100mg/日,最高为500mg/日。部分性发作的难治性癫痫患者可以耐受1000mg/日剂量。上述推荐剂量适用于所有没有潜在肾脏疾病的成人,包括老年患者。
2~16岁儿童患者
剂量应从每晚0.5~1mg/kg开始,服用1周。每间隔1或2周增加剂量0.5~1mg/kg/日(分2次服用)。如果患者不耐受剂量调整方案,应减少剂量的增加量,或延长剂量调整时间的间隔。剂量及其调整速度应根据临床疗效进行调整。
本品单药治疗,推荐初始目标剂量范围为100~400mg/日。近期诊断为部分性癫痫发作的儿童患者,日剂量曾达到过500mg/日。
特殊人群
肾功能受损患者
中重度肾功能受损患者(CLCR<70ml/分)可能需要降低本品剂量。推荐起始剂量和维持剂量为常用剂量的一半。
由于本品可经血液透析从血浆中清除,因此在进行血液透析时,给予约为日剂量一半的补充剂量。补充剂量应分为2次在透析开始时和结束时给予。补充剂量可因所使用的透析仪器的不同而异。
肝功能受损患者
肝功能受损患者应谨慎使用托吡酯。 |
药品规格: |
100mg |
注册规格: |
100mg |
药品剂型: |
片剂 |
注册剂型: |
片剂 |
包装材质: |
铝塑泡罩包装 |
最小包装数量: |
28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片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9541000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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