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度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质控品高密度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质控品
产品名称: |
高密度/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质控品高密度/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质控品 |
注册/备案号: |
国食药监械(进)字2013第2404370号(更) |
注册/备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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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14-07-15 |
有效期: |
2018-07-14 |
变更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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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
【注册人名称】Beckman Coulter Ireland Inc. 【注册人住所】Lismeehan, O`Callaghan`s Mills, Co. Clare, Ireland 【生产地址】Lismeehan, O`Callaghan`s Mills, Co. Clare, Ireland 【代理人名称】贝克曼库尔特商贸(中国)有限公司 【代理人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1201-1206、1208-1210室 【型号、规格】水平1:3×5mL,水平2:3×5mL。 【结构及组成】内含有人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冻干人血清。 【适用范围】用于在Beckman Coulter 分析仪上,监测高密度脂蛋白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试剂(分别为OSR6187和OSR6183)的分析性能。 【主要组成成分(体外诊断试剂)】内含有人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冻干人血清。 【预期用途(体外诊断试剂)】用于在Beckman Coulter 分析仪上,监测高密度脂蛋白和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试剂(分别为OSR6187和OSR6183)的分析性能。 【审批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变更情况】“代理人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1201/1208-1210室”变更为“代理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450号2703室”。 【其他内容】产品有效期由“在2-8℃条件下储藏时,未开封的质控品可保持其稳定性至28个月。”变更为“在2-8℃条件下储藏时,未开封的质控品可保持其稳定性至36个月。” 【备注】产品有效期由“在2-8℃条件下储藏时,未开封的质控品可保持其稳定性至28个月。”变更为“在2-8℃条件下储藏时,未开封的质控品可保持其稳定性至3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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