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含那格列奈(C19H27NO3)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性状】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鉴别】(1)取本品的内容物适量(约相当于那格列奈50mg),置50ml量瓶中,加乙醇适量,振摇使那格列奈溶解,加乙醇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取续滤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测定,在252nm、258nm、264nm波长处有最大吸收。 (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检查】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研细,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那格列奈70mg),置100ml量瓶中,加55%乙腈溶液适量,振摇30分钟使溶解,用55%乙腈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取续滤液。 对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ml,置500ml量瓶中,用55%乙腈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 色谱条件 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乙腈-0.05%三氟乙酸(60:40)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10nm;柱温30℃;进样体积10μl。 系统适用性要求 理论板数按那格列奈峰计算不低于4000,那格列奈峰的拖尾因子不得大于1.8。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供试品溶液主峰保留时间的4倍。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2%),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5倍(1.0%)。 溶出度 照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通则0931第二法)测定。 溶出条件 以磷酸盐缓冲液(pH6.8)900ml溶出介质,转速为每分钟75转,依法操作,经30分钟时取样。 供试品溶液 取溶出液适量,滤过,取续滤液。 对照品溶液 取那格列奈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乙腈适量(不超过总体积的5%)使溶解,再用溶出介质定量稀释制成与供试品溶液浓度相当的溶液。 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要求 见含量测定项下。 测定法 见含量测定项下。计算每粒的溶出量。 限度 标示量的75%,应符合规定。 其他 应符合胶囊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3)。 【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对照品溶液 取那格列奈对照品约35mg,精密称定,置50ml量瓶中,加55%乙腈溶液适量,振摇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供试品溶液、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要求 见有关物质项下。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 【类别】同那格列奈。 【规格】30mg 【贮藏】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