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返回搜索首页环球医药招商网 > 医药数据 > 《中国药典》2020年版

 

外源病毒因子检查法

    药品名称: 3302 外源病毒因子检查法
    版本: 2020年版
    来源: 四部
    分类: 通则
    内容:

    病毒类制品在毒种选育和生产过程中,经常使用动物或细胞基质培养,因此,有可能受到外源因子 污染。为了保证制品质量,需要对毒种和对照细胞进行外源病毒因子的检测。

    对病毒主种子批或工作种子批,应抽取足够检测试验需要量的供试品进行外源病毒因子检测。根据病毒的特性,有些检测需要在试验前中和病毒。病毒中和时尽可能不稀释,但当中和抗体不能有效中和病毒而需要稀释病毒时,应选择可被中和的最大病毒量,但至少不得超过生产接种时毒种的稀释倍数。进行病毒中和时,应采用非人源和非猴源(特殊情况除外)的特异性抗体中和本病毒,为降低样品中外源病毒被中和的可能性,最好釆用单克隆抗体,中和过程不应干扰外源病毒的检测。制备抗血清(或单克隆抗体)所用的免疫原应采用与生产疫苗(或制品)不同种而且无外源因子污染的细胞(或动物)制备。如果病毒曾在禽类组织或细胞中繁殖过,则抗体不能用禽类来制备。若用鸡胚,应来自SPF鸡群。

    病毒种子批外源因子检查

    第一法 动物试验法

    (1)小鼠试验法 取15~20g小鼠至少10只,取病毒种子批或经抗血清中和后的病毒悬液,每只脑内接种0.03ml,同时腹腔接种0.5ml,至少观察21天。解剖每只在试验24小时后死亡或有患病体征的小鼠,直接肉眼观察其病理改变,并将有病变的相应组织制成悬液,通过脑内和腹腔接种另外至少5只小鼠,并观察21天。接种24小时内小鼠死亡超过20%,试验无效。在观察期内最初接种的小鼠以及每个盲传组的小鼠至少有80%健存,且小鼠未出现与待测毒种无关的可传播性因子或其他病毒感染,为符合要求。

    (2)乳鼠试验法 取出生后24小时内的乳鼠至少10只,取病毒种子批或经抗血清中和后的病毒悬液,每只脑内接种0.01ml,同时腹腔接种至少0.1ml,每天观察至少14天。解剖每只在试验24小时后死亡或有患病体征的乳鼠,直接肉眼观察其病理改变,并取有病变的相应组织和脑、脾制备成悬液,通过脑内和腹腔接种另外至少5只乳鼠,并每天观察至接种后14天。接种24小时内乳鼠死亡超过20%,试验无效。在观察期内最初接种的乳鼠以及每个盲传组的乳鼠至少有80%健存,且乳鼠未出现与待测毒种无关的可传播性因子或其他病毒感染,为符合要求。

    第二法 细胞培养法

    (1)非血吸附病毒检查 取病毒种子批或用抗血清中和后的病毒悬液,分别接种于人源、猴源和与生产用细胞同种细胞。除另有规定外,每种细胞至少接种10ml病毒悬液或取10ml病毒悬液用抗血清中和后接种。用人二倍体细胞或猴源细胞生产的,还应接种另外一株人二倍体细胞或猴源细胞。每种细胞至少接种6瓶,每瓶病毒悬液接种量不少于每瓶培养液总量的25%。于36℃±1℃培养,观察14天。每种细胞均设置未接种病毒的阴性对照瓶及阳性病毒对照瓶。必要时可更换细胞培养液或传代1次,但传代时间距观察期末不得少于7天。阴性、阳性对照应成立,接种待测病毒样本的每种细胞培养物未见细胞病变,则判为阴性,符合要求。

    (2)血吸附病毒检查 于接种后第6~8天和第14天,分别取上述接种病毒的每种细胞培养物2瓶进行血吸附病毒检查。用0.2%~0.5%鸡和豚鼠红细胞混合悬液覆盖于细胞表面,一瓶于2~8℃放置30分钟、另一瓶于20~25℃放置30分钟,吸弃多余红细胞后观察红细胞吸附情况。阴性、阳性对照应成立,接种待测病毒样本的细胞应均为阴性。

    第三法 鸡胚检查法

    在禽类组织或细胞中繁殖过的病毒种子需用鸡胚检查禽类病毒的污染。

    除另有规定外,取10ml病毒种子批或10ml病毒悬液用抗血清中和后接种,选用9~11日龄和5~7日龄的两组SPF鸡胚,每组至少10枚,分别于尿囊腔和卵黄囊接种,每胚0.5ml。置于35℃孵育7天后,观察鸡胚存活,并取尿囊液用0.2%~0.5%鸡和豚鼠红细胞混合悬液做血细胞凝集试验。接种的每组鸡胚至少80%存活7天,且尿囊液血凝试验为阴性,为符合要求。

    生产用对照细胞外源病毒因子检查

    第一法 非血吸附病毒检查

    (1)细胞直接观察 每批生产用细胞应留取5%或不少于500ml细胞悬液不接种病毒,作为对照细胞加入与疫苗生产相同的细胞维持液,置与疫苗生产相同的条件下培养至少14天或至病毒收获时(取时间较长者),在显微镜下观察是否有细胞病变出现,无细胞病变出现者为阴性,符合要求。在观察期末至少有80%的对照细胞培养物存活,试验才有效。

    (2)细胞培养试验 上述试验观察期末,收取上清液混合后,取适量接种于猴源和人源的细胞培养物,如果疫苗病毒在非猴源或非人源的其他细胞系上生产,还应接种于同种不同批细胞。每种细胞至少接种5ml上清混合液,且接种量应不少于每瓶细胞培养液总量的25%。置与生产相同的培养条件下至少培养14天。无细胞病变者为阴性,符合要求。

    第二法 血吸附病毒检查

    对上述“细胞直接观察”及“细胞培养试验”的细胞培养物,在观察期末取至少25%的细胞培养瓶进行血吸附病毒检查(方法同病毒种子批外源因子检查的血吸附病毒检查)。

招商信息

其它药品推荐

相关资讯

    2012年我国中药材价格趋势
    中药材天地网总经理龙兴超月日表示,根据产地供求的最新信息预计,年下半年开始,野生中药材价格将回升,并可能超过前期高点,而多数种植中药材价格回落幅度有限。多因素促中药材价格回落中国中药协会人士日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本轮中药材价格持续下跌由多因素促成,周期性是其中之一。中药材价格连续两年的暴涨,导致家种药材数量大幅增长,至年秋季新药材上市,及原有库存释放,促使价格持续下降。增速的连续回落起到推动作用。此外,分析人士指出,月份以来,国家发改委对中药材价格炒作保持高压态势。少数受到炒作炒作的品种价格的
    2012/8/9 16:10:52

    2012年我国中药材价格趋势

    我国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月日,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和商务部部长助理仇鸿,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等情况。王国强指出,我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已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发展格局,所以发展中环球医药网医药服务贸易意义重大。王国强强调,中医药事业已初步形成了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文化产业以及对外合作与交流的全面发展格局,为深化医改维护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健康观念和医学模式的转变,中医药越来越受国际的关注。王国强指出,为了鼓励和敦促发展传统医学,现已经成立了国际标准化组织
    2012/4/26 21:45:42

    我国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全文)
    (年月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年月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
    2015/12/31 9:19: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全文)

    解析:国内医药行业竞争趋势的四个方面 (一)
    企业经营与发展离不开对市场环境的洞察了解。拿医药企业发展来说,只有对当下医药行业竞争趋势有深度了解才能够在市场发展中运筹帷幄,站稳阵脚。之前我们提到了未来国内医药行业竞争趋势集中表现的四个方面,今天我们就来深度分析这四个方面一差异化前瞻性的战略竞争至今还是有很多企业靠碰运气抓机会发展,当曾经的暴利时代转变为微利时代的时候,这就意味着这些企业生产已经变得举步维艰。当然有的企业已经拥有了战略意识,但也仅仅停留在口号的层面上,并没有付诸以行动。有明确的战略意识,并且用战略来指导发展的企业也有,但却因为
    2015/3/13 8:38:22

    解析:国内医药行业竞争趋势的四个方面 (一)

    非血管支架产品分类及国内厂商盘点
    介入治疗是一门融合了影像诊断和临床治疗为一体的新兴学科,由于其是在影像设备引导下通过人体自然孔道或微小的创口将介入器材导入人体病灶进行微创治疗,因此具有准确安全高效适应证广并发症少创口小术后恢复迅速等优点,已经成为一些疾病的首选治疗方法,并成为了与传统内外科并列的临床三大支柱性学科之一。介入治疗又可分为血管性介入术和非血管介入术,其主要种类如下表所示当前,由于心脑血管疾病已经成为人类健康的第一杀手,因此血管内介入器械市场也随着市场需求的增长而迅猛发展,虽然非血管介入器材在肿瘤介入椎体成形等方面的
    2018/8/17 10:20:32

    非血管支架产品分类及国内厂商盘点

    医药代表管理迎来更严监管 禁止从事七类情形
    划定医药代表行为红线明确五种学术推广形式医药代表管理迎来更严监管《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医药代表不得有七种情形,包括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不得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等此次《管理办法》特别对医药代表可以采用的学术推广等形式作了明确,即在医疗机构当面与医务人员和药事人员沟通;举办学术会议讲座;提供学术资料;通过互联网或者电话会议沟通;医疗机构同意的其他形式随着政策的推行和落地,医药代表的价值将面临重塑和调整,药品销售行业面临重新洗牌,没有学术推广的能力,业务推广仍然靠“请客送
    2020/10/26 9:14:14

    医药代表管理迎来更严监管 禁止从事七类情形

环球医药网成立于2003年,专业提供医药招商、医药代理、信息资讯、品牌展示、药品招商等多元化服务的中国医药招商网站平台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