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返回搜索首页环球医药招商网 > 医药数据 > 《中国药典》2020年版

 

注射用人干扰素

    药品名称: 注射用人干扰素α2b
    版本: 2020年版
    来源: 三部
    分类: Ⅱ 治疗类
    内容:

    1 基本要求  生产和检定用设施、原材料及辅料、水、器具、动物等应符合“凡例”的有关要求。

    2 制造

    2.1 工程菌菌种

    2.1.1 名称及来源  人干扰素α2b工程菌株系由带有人干扰素α2b基因的重组质粒转化的大肠埃希菌、酿酒酵母或假单胞菌菌株。

    2.1.2 种子批的建立   应符合“生物制品生产检定用菌毒种管理及质量控制”的规定。

    2.1.3 菌种检定  主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的菌种应进行以下各项全面检定。

    2.1.3.1 划种琼脂平板  应分别呈典型大肠埃希菌、酿酒酵母集落或腐生型假单胞菌集落形态,无其他杂菌生长。

    2.1.3.2 染色镜检  釆用大肠埃希菌为载体的,其菌株应为典型的革兰氏阴性杆菌;采用酿酒酵母为载体的,其菌株应为典型的酵母菌形态;采用腐生型假单胞菌为载体的,其菌株应呈棒状,可运动,有荚膜,无芽弛,涂片染色后应呈典型的革兰氏阴性。

    2.1.3.3 对抗生素的抗性  采用大肠埃希菌为载体的,其抗生素抗性应与原始菌种相符勘误采用大肠埃希菌或假单胞菌为载体的,其抗生素抗性应与原始菌种相符。

    2.1.3.4 电镜检查(工作种子批可免做)  釆用大肠埃希菌为载体的,其菌种应为典型大肠埃希菌形态;采用腐生型假单胞菌为载体的,其菌种应为腐生型假单胞菌形态,无支原体、病毒样颗粒及其他微生物污染。

    2.1.3.5 生化反应  采用大肠埃希菌为载体的,其菌种应符合大肠埃希菌生化反应特性;采用腐生型假单胞菌为载体的,其菌种的生化反应须不液化明胶,不水解淀粉和聚β-羟基丁酸酯(通则3605),不能利用反硝化作用进行厌氧呼吸,能够合成荧光色素。

    2.1.3.6 干扰素表达量  在摇床中培养,应不低于原始菌种的表达量。

    2.1.3.7 表达的干扰素型别  应用抗α2b型干扰素血清做中和试验,证明型别无误。

    2.1.3.8 质粒检查  采用大肠埃希菌或腐生型假单胞菌为载体的,其菌种中转化质粒的酶切图谱应分别与原始重组质粒的相符。

    2.1.3.9 目的基因核苷酸序列检查(工作种子批可免做)  采用大肠埃希菌为载体的,其菌种的目的基因核苷酸序列应与批准的序列相符。勘误采用大肠埃希菌或假单胞菌为载体的,其菌种的目的基因核苷酸序列应与批准的序列相符。

    2.1.3.10 干扰素基因稳定性检查  采用酿酒酵母为载体的,将菌种涂SD琼脂平板,挑选至少50个克隆,用PCR检测干扰素基因,阳性率应不低于95%。

    2.2 原液

    2.2.1 种子液制备  将检定合格的工作种子批菌种接种于适宜的培养基(大肠埃希菌培养基和假单胞菌培养基可含适量抗生素)中培养。

    2.2.2 发酵用培养基  采用适宜的不含抗生素的培养基。

    2.2.3 种子液接种及发酵培养

    2.2.3.1 在灭菌培养基中接种适量种子液。

    2.2.3.2 在适宜的温度下进行发酵,应根据经批准的发酵工艺进行,并确定相应的发酵条件,如温度、pH值、溶解氧、补料、发酵时间等。发酵液应定期进行质粒丢失率检查(通则3406)。

    2.2.4 发酵液处理  用适宜的方法收集、处理菌体。收集到的菌体可在-20℃以下保存,保存时间应不超过1年。

    2.2.5 初步纯化  采用经批准的纯化工艺进行初步纯化,使其纯度达到规定的要求。

    2.2.6 高度纯化  经初步纯化后,采用经批准的纯化工艺进行高度纯化,使其达到3.1项要求,加入适宜稳定剂,除菌过滤后即为人干扰素α2b原液。如需存放,应规定时间和温度。勘误经初步纯化后,采用经批准的纯化工艺进行高度纯化,使其达到3.1项要求,根据产品具体情况,可加入适宜稳定剂,除菌过滤后即为人干扰素α2b原液。如需存放,应规定时间和温度。

    2.2.7 原液检定  按3.1项进行。

    2.3 半成品

    2.3.1 配制与除菌  按经批准的配方配制稀释液。配制后应立即用于稀释。  将原液用稀释液稀释至所需浓度,除菌过滤后即为半成品,保存于2~8℃。

    2.3.2 半成品检定  按3.2项进行。

    2.4 成品

    2.4.1 分批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包装及贮运管理”规定。

    2.4.2 分装及冻干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包装及贮运管理”与通则0102有关规定。

    2.4.3 规格  300万IU/瓶;500万IU/瓶

    2.4.4 包装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包装及贮运管理”与通则0102有关规定。

    3 检定

    2.1 原液检定

    2.1.1 生物学活性  依法测定(通则3523)。

    3.1.2 蛋白质含量  依法测定(通则0731第二法)。

    3.1.3 比活性  为生物学活性与蛋白质含量之比,每1mg蛋白质应不低于1.0×108IU。

    3.1.4纯度

    3.1.4.1电泳法  依法测定(通则0541第五法)。用非还原型SDS-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分离胶的胶浓度为15%,加样量应不低于10μg(考马斯亮蓝R250染色法)或5μg(银染法)。经扫描仪扫描,纯度应不低于95.0%。

    3.1.4.2 高效液相色谱法  依法测定(通则0512)。色谱柱以适合分离分子质量为5~60kD蛋白质的色谱用凝胶为填充剂;流动相为0.1mol/L磷酸盐-0.1mol/L氯化钠缓冲液,pH7.0;上样量应不低于20μg,在波长280nm处检测,以干扰素色谱峰计算的理论板数应不低于1000。按面积归一化法计算,干扰素主峰面积应不低于总面积的95.0%。

    3.1.5 相关蛋白  依法测定(通则0512)。色谱柱采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如:C18柱,4.6mm×25cm,粒径5μm或其他适宜的色谱柱),柱温为室温;以0.2%三氟乙酸-30%乙睛的水溶液为流动相A,以0.2%三氟乙酸-80%乙睛的水溶液为流动相B;流速为1.0ml/min;在波长210nm处检测;按下表进行梯度洗脱。

    对照品溶液及供试品溶液图谱中,干扰素主峰的保留时间约为20分钟。对照品溶液图谱中,氧化型峰相对于主峰的保留时间约为0.9,氧化型峰与主峰的分离度应不小于1.0。

    按面积归一化法只计算相对于主峰保留时间为0.7~1.4的相关蛋白峰面积,单个相关蛋白峰面积应不大于总面积的3.0%,所有相关蛋白峰面积应不大于总面积的5.0%。

    3.1.6 分子量  依法测定(通则0541第五法)。用还原型SDS-聚丙烯酰胺凝胶电泳法,分离胶的胶浓度为15%,加样量应不低于1.0μg,制品的分子质量应为19.2kD±1.9kD。

    3.1.7 外源性DNA残留量  每1支/瓶应不高于10ng(通则3407)。

    3.1.8 鼠IgG残留量  如采用单克隆抗体亲和色谱法纯化,应进行本项检定。每1次人用剂量鼠IgG残留量应不高于l00ng(通则3416)。

    3.1.9 宿主菌蛋白质残留量  采用大肠埃希菌表达的制品应不高于蛋白质总量的0.10%(通则3412)。采用酵母菌表达的制品应不高于蛋白质总量的0.050%(通则3414)。采用假单胞菌表达的制品蛋白残留量应不高于蛋白质总量的0.02%(通则3413)。

    3.1.10 残余抗生素活性  依法测定(通则3408),采用大肠埃希菌或假单胞菌表达的制品,不应有残余氨苄西林或其他抗生素活性。

    3.1.11 细菌内毒素检查  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300万IU应小于10EU。

    3.1.12 等电点  采用大肠埃希菌表达的制品主区带应为4.0~6.7;采用酵母菌或假单胞菌表达的制品,主区带应为5.7~6.7。供试品的等电点图谱应与对照品的一致(通则0541第六法)。

    3.1.13 紫外光谱  用水或0.85%~0.90%氯化钠溶液将供试品稀释至100~500μg/ml,在光路1cm、波长230~360nm下进行扫描,最大吸收峰波长应为278nm士3nm(通则0401)。

    3.1.14 肽图  依法测定(通则3405),应与对照品图形一致。

    3.1.15 N端氨基酸序列(至少每年测定1次)  用氨基酸序列分析仪测定,N端序列应为:

    (Met)-Cys-Asp-Leu-Pro-Gln-Thr-His-Ser-Leu-Gly-Ser-Arg-Arg-Thr-Leu。

    3.2 半成品检定

    3.2.1 细菌内毒素检查  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300万IU应小于10EU。

    3.2.2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通则1101),应符合规定。

    3.3 成品检定  除水分测定、装量差异检查外,应按标示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复溶后进行其余各项检定。

    3.3.1 鉴别试验  按免疫印迹法(通则3401)或免疫斑点法(通则3402)测定,应为阳性。

    3.3.2 物理检查

    2.3.2.1 外观  应为白色或微黄色薄壳状疏松体。按标示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后应迅速复溶为澄明液体。

    3.3.2.2 可见异物  依法检查(通则0904),应符合规定。

    3.3.2.3 装量差异  依法检查(通则0102),应符合规定。

    3.3.3 化学检定  3.3.3.1 水分  应不高于3.0%(通则0832)。如含葡萄糖,则水分应不高于4.0%。

    3.3.3.2 pH值  应为6.5~7.5(通则0631)。

    3.3.3.3 渗透压摩尔浓度  依法测定(通则0632),应符合批准的要求。

    3.3.4 生物学活性  应为标示量的80%~150%(通则3523)。

    3.3.5 残余抗生素活性  依法测定(通则3408),采用大肠埃希菌或假单胞菌表达的制品,不应有残余氨苄西林或其他抗生素活性。

    3.3.6 无菌检查  依法检查(通则1101),应符合规定。

    3.3.7 细菌内毒素检查  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1支/瓶应小于10EU。

    3.3.8 异常毒性检查  依法检查(通则1141小鼠试验法),应符合要求。

    4 稀释剂  稀释剂应为灭菌注射用水,稀释剂的生产应符合批准的要求。  灭菌注射用水应符合本版药典(二部)的相关要求。

    5 保存、运输及有效期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自生产之日起,按批准的有效期执行。

    6 使用说明  应符合“生物制品分包装及贮运管理”规定和批准的内容。

招商信息

其它药品推荐

相关资讯

    国家医保官宣10大数据!商业贿赂案源整理、带量采购、医保目录……
    国家医保局官网发布《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公布了年医保事业发展的大数据,包括大家关心的医保基金收入及结存情况,疫苗及接种费用,医保药品目录医保基金监管带量采购信用评价等等,部分简要摘要如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保险)年末累计结存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存亿元;全年医保基金支付核酸检测费用亿元。年至年,全国累计结算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余亿元;年,国家医保局组织飞行检查组次,检查个省份的定点医疗机构家医保经办机构家,查出涉嫌违法违规资金亿元;年,协议期内种谈判药报销亿
    2023/3/10 10:04:47

    国家医保官宣10大数据!商业贿赂案源整理、带量采购、医保目录……

    确定!第四批国家集采中标结果,5月1日执行
    第四批国采,执行时间定了月日,辽宁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做好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辽宁)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辽宁省将于月日零时起,全省执行第四批国家集采辽宁地区中选结果。通知还要求月日前,需完成中选结果和中选后供应品种清单内药品的增补挂网公布,未在辽宁省挂网采购的,请相关企业及时响应,按时完成相关工作。月日前,中选企业应按个中选药品每个地级市家配送企业的原则,在平台自主建立配送关系。月日前,各市医保局组织医疗机构完成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带量采购合同签订工作。月日前,各市医保经办
    2021/3/3 9:15:50

    确定!第四批国家集采中标结果,5月1日执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为加强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管理行为,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有效,根据新发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年第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于月日公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规范》共九章六十六条,要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规范》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在医疗器械采购验收贮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保障经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为做好全面实施《
    2015/1/19 14:35:01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科技部数字医疗设备 20重点产品或将先受益
    自年以来,国家已越来越重视医疗器械的发展与创新。为了加强我国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完成“中国制造年的相关任务。近日,科技部启动了“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申报并成功,自此“数字诊疗装备研发”重点专项被列为首批启动的个试点专项之一并正式进入实施阶段。研发和创新仍是主流据悉,“数字诊疗装备研发”专项旨在抢抓健康领域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契机,以早期诊断精确诊断微创治疗精准治疗为方向,以多模态分子成像大型放疗设备等十个重大战略性产品为重点,系统加强核心部件和关键技术攻关,重点突破一批引领性前沿技术,协同推进检
    2015/11/27 9:04:57

    科技部数字医疗设备 20重点产品或将先受益

    判决书送达,三药企高管栽了!
    月日,百丰医药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表示公司于近期收到《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辽刑初号,该判决书主要内容为被告人姜雪峰李桂华及林佳怡犯虚开发票罪。姜雪峰为百丰医药实控人之一,林佳怡为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桂华为子公司监事。据当日百丰医药另一则公告,因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姜雪峰等涉嫌虚开发票案件,四家子公司账户已被冻结。此案为业界关注始于半年前,今年月日,百丰医药发布《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等收到强制措施的公告(补发)》,披露了案件的起始由来。据当
    2024/10/11 10:05:39

    判决书送达,三药企高管栽了!

    2016(第六届)国际医药创新与技术转移大会
    年,是我国“十三五”开局之年,中央提出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正在成为各个行业引领发展新常态的抓手,医药产业也不例外。全球医药行业的药企并购资源整合产品互换仍在继续新产品新技术的不断充实是医药企业在风云变幻的市场格局下的制胜法宝,积极通过技术转移实现产品线的创新完善对于国内中小型医药企业来说无疑是最为高效便捷的发展途径之一。医药技术成果从研发到上市需要经过多个环节,技术转移承载着由基础研究实验室到产业市场的桥接作用;资本为技术创新以及新技术的商业化提供支持,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共享科技创新前沿,探讨国
    2016/10/18 11:08:59

    2016(第六届)国际医药创新与技术转移大会

环球医药网成立于2003年,专业提供医药招商、医药代理、信息资讯、品牌展示、药品招商等多元化服务的中国医药招商网站平台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