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返回搜索首页环球医药招商网 > 医药数据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尤尼柯(上海)仪器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尤尼柯(上海)仪器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沪松食药监械生产备20152112号
    企业类型:
    注册地址: 民益路201号19幢3-5层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付广轩
    企业负责人: 刘耀宗
    质量负责人:
    生产负责人:
    生产范围:
    生产地址: 民益路201号19幢3层西侧及4-5层
    日常监管机构:
    发证机关: 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
    发证日期: 2018-07-09
    有效期至:

招商信息

其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推荐

相关资讯

    大批医药代表将被出局 不备案不能院内推广
    备案制是针对数量达万之众的医药代表出台的最直接的一项政策,备案制的实施,旨在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规范药品学术推广行为,禁止医药代表承担销售任务,与此同时,相当一部分医药代表将被淘汰。药企开始着手备案昨日,赛柏蓝在由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主办的“医药行业信用监管与合规管理研讨会”上了解到,不少药企已经开始进行医药代表的备案工作。相关药企在开展这项工作的同时,也有一些疑问,主要包括,给医药代表备案的药品治疗领域应该怎么填写合作的公司的代表,工业企业承担怎样的责任等。就上述问题,相关人士回应道,医药代
    2020/12/8 9:06:09

    大批医药代表将被出局 不备案不能院内推广

    北京明确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等工作程序
    近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北京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和申报要求(试行)》的通告,规范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研究申报和制定工作。《北京市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工作程序和申报要求(试行)》分为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工作程序与分工申报资料要求四部分。关于基本原则,要求坚持四个方面。一是坚持中医药理论指导,满足临床需求。配方颗粒所用饮片炮制应遵循中医药理论指导,继承传统饮片炮制经验和技术,发挥中医临床用药的特色和优势。二是坚持依法规范制定。应参照《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开展标准制定工作,按照现
    2021/7/13 9:51:42

    北京明确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等工作程序

    “药品研发合伙人计划”启动暨项目推介会
    时间年月日上午地点一层欢悦厅地址重庆悦来国际会议中心(重庆市渝北区悦来滨江大道号)会议费用提前报名免费报名方式扫码指导支持杭州钱塘新区管委会(杭州医药港)浙江省药学会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会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主办单位浙江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化平台承办单位杭州和泽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协办单位国药励展展览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医药专业代理联盟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摘要年,在带量采购全面推进两票制落地新药注册改革快速落实医保目录调整以及价格谈判分步实施的政策驱动下,中国医药市场发生巨大的
    2019/11/22 14:10:51

    “药品研发合伙人计划”启动暨项目推介会

    “4+7”药品集中采购后,医药企业六大出路!
    国家医保局首批试点的“”药品集中采购的第一阶段,已经圆满结束。降价是最大亮点这次采购量占个城市用药需求量的;这个城市的医药市场规模年约占全国的左右;个试点通用名药品,个中选,成功率;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个,占比;平均降幅;最高降幅。主持采购的试点办联采办总结表示这次集中采购,给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与原研药公平竞争的机会,从而显现了三大效应仿制药替代效应大幅降价效应原研药专利悬崖效应。这次集中采购的最大亮点当然是药价下降,幅度之大出乎很多人的预料。其实,这个降价应该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此前上
    2019/1/28 13:46:46

    “4+7”药品集中采购后,医药企业六大出路!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全面掌握各县(市)食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日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辖县(市)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实地查看各类餐饮经营企业共家。此次对市辖县(市)的督导检查显示,各级政府十分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了“地方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特别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得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营养供餐计划有效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得到了提升。各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落实了监管责任,逐步规范餐饮服
    2013/11/7 12:00:01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国药监局指出存隐患药品不召回将重罚
    月日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其印发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将于年月日起开始施行,届时,生产销售假劣药等行为给予从重处罚和按照“情节严重”处罚的界定将更为清晰。规则中指出,对当事人依法给予从重处罚的情形主要包括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他药品,或者以其他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注射剂药品属于假药劣药的;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或者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造成人员伤害后果
    2012/11/6 11:28:27

    国药监局指出存隐患药品不召回将重罚

环球医药网成立于2003年,专业提供医药招商、医药代理、信息资讯、品牌展示、药品招商等多元化服务的中国医药招商网站平台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