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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Ⅱ)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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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注册名: |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Ⅱ)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29 |
生产企业名称: |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本品用于改善单独饮食和运动疗法不能充分有效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有效期: |
24 |
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
总则
本品应根据有效性和耐受性进行个体化给药,且不得超过最大推荐给药剂量即每日2000mg二甲双胍/10mg格列吡嗪。本品应与食物一起服用且从较低剂量开始给药,按下述方法逐步增大剂量以避免发生低血糖(主要由格列吡嗪引起),降低胃肠道不良反应(主要由二甲双胍引起),对于个体患者可以确定能充分控制血糖的最低有效剂量。
在初始治疗及剂量调整时期,应采取适当的血糖监测措施以检测患者对本品的治疗反应,并确定最低有效剂量。此后应每间隔三个月左右测定HbAlc(糖化血红蛋白)值以评估治疗的有效性。对所有2型糖尿病患者的治疗目的是降低FPG(空腹血糖)、PPG(餐后血糖)及HbAlc,尽可能使其达到或接近正常值。较理想的是使用HbAlc值来评价对治疗的反应,因为该值比仅用FPG能更好地反映长期血糖控制情况。
没有进行专门研究来考察使用格列吡嗪(或其他磺脲类药物)加二甲双胍的患者在改用本品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这些患者中可能出现血糖控制的变化,发生高血糖或低血糖,2型糖尿病患者治疗方式的任何变化都应密切采取适当的监测措施。
本品用于饮食、运动疗法不能充分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
对于仅采用饮食及运动疗法不能充分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本品推荐的起始剂量为250mg/2.5mg,每日1次,每次一片,与食物一起服用。对空腹血糖值(FPG)在280~320mg/dL范围内的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可考虑为500mg/2.5mg,每日2次。尚未确定本品在FPG超过320mg/dL的患者中的疗效。为了充分控制血糖的水平,可按照下述方法递增剂量:每隔2周每日增加一片本品,直到达到每日最大剂量2000mg/10mg,并且分次服用。在使用本品进行初始治疗的试验中,尚没有每日给药总剂量超过2000mg/10mg的临床使用经验。
本品用于单用磺酰脲类药物或/和二甲双胍不能充分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
对于单用二甲双胍或格列吡嗪(其他磺酰脲类药物)不能充分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本品推荐的起始剂量为500mg/2.5mg,每日2次,早餐和晚餐时服用。为了避免低血糖反应,本品的剂量不得超过此前每日服用的二甲双胍和格列吡嗪的剂量。每日递增的剂量不得超过500mg/2.5mg,以达到能控制血糖的最小有效临床剂量为止;或以达到本品的日服用最大剂量2000mg/10mg为止。
此前已联合使用二甲双胍和格列吡嗪(或其他磺酰脲类药物)的患者可改用本品500mg/2.5mg进行治疗,本品推荐的起始剂量不得超过此前每日服用的二甲双胍和格列吡嗪(或其他磺酰脲类药物的等效剂量)的剂量。需要根据临床判断来决定转换成最接近的等效剂量或递增剂量。在转换用药的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患者可能出现低血糖的迹象和症状,本品的剂量应按上述方法递增以达到充分控制血糖水平。 |
药品规格: |
盐酸二甲双胍500mg,格列吡嗪2.5mg |
注册规格: |
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500mg与格列吡嗪2.5mg |
药品剂型: |
片剂 |
注册剂型: |
片剂 |
包装材质: |
铝塑泡罩复合膜袋包装 |
最小包装数量: |
30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片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0151000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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