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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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Ⅱ)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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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注册名: |
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Ⅱ)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29 |
生产企业名称: |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本品用于饮食、运动疗法不能充分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
对于仅采用饮食及运动疗法不能充分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本品推荐的起始剂量为250mg/2.5mg,每日1次,每次一片,与食物一起服用。对空腹血糖值(FPG)在280~320mg/dL范围内的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可考虑为500mg/2.5mg,每日2次。尚未确定本品在FPG超过320mg/dL的患者中的疗效。为了充分控制血糖的水平,可按照下述方法递增剂量:每隔2周每日增加一片本品,直到达到每日最大剂量2000mg/10mg,并且分次服用。在使用本品进行初始治疗的试验中,尚没有每日给药总剂量超过2000mg/10mg的临床使用经验。
本品用于单用磺酰脲类药物或/和二甲双胍不能充分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
对于单用二甲双胍或格列吡嗪(其他磺酰脲类药物)不能充分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本品推荐的起始剂量为500mg/2.5mg,每日2次,早餐和晚餐时服用。为了避免低血糖反应,本品的剂量不得超过此前每日服用的二甲双胍和格列吡嗪的剂量。每日递增的剂量不得超过500mg/2.5mg,以达到能控制血糖的最小有效临床剂量为止;或以达到本品的日服用最大剂量2000mg/10mg为止。
此前已联合使用二甲双胍和格列吡嗪(或其他磺酰脲类药物)的患者可改用本品500mg/2.5mg进行治疗,本品推荐的起始剂量不得超过此前每日服用的二甲双胍和格列吡嗪(或其他磺酰脲类药物的等效剂量)的剂量。需要根据临床判断来决定转换成最接近的等效剂量或递增剂量。在转换用药的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患者可能出现低血糖的迹象和症状,本品的剂量应按上述方法递增以达到充分控制血糖水平。
特殊患者人群
不推荐本品在孕妇或儿童患者中使用。由于存在肾功能降低的可能性,本品在老年患者中应采用保守的初始及维持剂量,任何剂量调整前都应该对肾功能进行评估,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过度疲劳以及营养不良的患者不得将剂量增大至最大给药剂量以避免发生低血糖的风险。特别在老年患者中,必须对肾功能进行监测以预防出现与二甲双胍相关的乳酸性酸中毒症(见【注意事项】项下的警告)。 |
有效期: |
24 |
用法用量: |
【用法用量】
总则
本品应根据有效性和耐受性进行个体化给药,且不得超过最大推荐给药剂量即每日2000mg二甲双胍/10mg格列吡嗪。本品应与食物一起服用且从较低剂量开始给药,按下述方法逐步增大剂量以避免发生低血糖(主要由格列吡嗪引起),降低胃肠道不良反应(主要由二甲双胍引起),对于个体患者可以确定能充分控制血糖的最低有效剂量。
在初始治疗及剂量调整时期,应采取适当的血糖监测措施以检测患者对本品的治疗反应,并确定最低有效剂量。此后应每间隔三个月左右测定HbAlc(糖化血红蛋白)值以评估治疗的有效性。对所有2型糖尿病患者的治疗目的是降低FPG(空腹血糖)、PPG(餐后血糖)及HbAlc,尽可能使其达到或接近正常值。较理想的是使用HbAlc值来评价对治疗的反应,因为该值比仅用FPG能更好地反映长期血糖控制情况。
没有进行专门研究来考察使用格列吡嗪(或其他磺脲类药物)加二甲双胍的患者在改用本品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这些患者中可能出现血糖控制的变化,发生高血糖或低血糖,2型糖尿病患者治疗方式的任何变化都应密切采取适当的监测措施。
本品用于饮食、运动疗法不能充分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
对于仅采用饮食及运动疗法不能充分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本品推荐的起始剂量为250mg/2.5mg,每日1次,每次一片,与食物一起服用。对空腹血糖值(FPG)在280~320mg/dL范围内的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可考虑为500mg/2.5mg,每日2次。尚未确定本品在FPG超过320mg/dL的患者中的疗效。为了充分控制血糖的水平,可按照下述方法递增剂量:每隔2周每日增加一片本品,直到达到每日最大剂量2000mg/10mg,并且分次服用。在使用本品进行初始治疗的试验中,尚没有每日给药总剂量超过2000mg/10mg的临床使用经验。
本品用于单用磺酰脲类药物或/和二甲双胍不能充分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
对于单用二甲双胍或格列吡嗪(其他磺酰脲类药物)不能充分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本品推荐的起始剂量为500mg/2.5mg,每日2次,早餐和晚餐时服用。为了避免低血糖反应,本品的剂量不得超过此前每日服用的二甲双胍和格列吡嗪的剂量。每日递增的剂量不得超过500mg/2.5mg,以达到能控制血糖的最小有效临床剂量为止;或以达到本品的日服用最大剂量2000mg/10mg为止。
此前已联合使用二甲双胍和格列吡嗪(或其他磺酰脲类药物)的患者可改用本品500mg/2.5mg进行治疗,本品推荐的起始剂量不得超过此前每日服用的二甲双胍和格列吡嗪(或其他磺酰脲类药物的等效剂量)的剂量。需要根据临床判断来决定转换成最接近的等效剂量或递增剂量。在转换用药的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患者可能出现低血糖的迹象和症状,本品的剂量应按上述方法递增以达到充分控制血糖水平。 |
药品规格: |
盐酸二甲双胍500mg,格列吡嗪2.5mg |
注册规格: |
每片含盐酸二甲双胍500mg与格列吡嗪2.5mg |
药品剂型: |
片剂 |
注册剂型: |
片剂 |
包装材质: |
铝塑包装 |
最小包装数量: |
12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片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0151000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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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信息
- 糖脉康胶囊(倍特)
- 0.5g x48粒
- 国药准字Z20090557
- 成都同兴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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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规格
生产企业
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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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Ⅱ)
盐酸二甲双胍500mg,格列吡嗪2.5mg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14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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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Ⅱ)
盐酸二甲双胍500mg,格列吡嗪2.5mg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14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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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Ⅱ)
盐酸二甲双胍500mg,格列吡嗪2.5mg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14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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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Ⅱ)
盐酸二甲双胍500mg,格列吡嗪2.5mg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14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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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Ⅱ)
盐酸二甲双胍500mg,格列吡嗪2.5mg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12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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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Ⅱ)
盐酸二甲双胍500mg,格列吡嗪2.5mg
北京四环科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2014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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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4 9: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