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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格列净片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卡格列净 |
药品注册名: |
卡格列净片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3076 |
生产企业名称: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本品与二甲双胍联用:当单独使用二甲双胍血糖控制不佳时,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配合饮食和运动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本品与二甲双胍和磺脲类药物联用:当联用二甲双胍和磺脲类药物血糖控制不佳时,可与二甲双胍和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配合饮食和运动改善成人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
本品不建议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的治疗。 |
有效期: |
18 |
用法用量: |
1. 开始本品治疗前
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评估肾功能,并在治疗开始后定期进行评估。(参见[注意事项])
对于既往未接受过本品治疗的血容量不足患者,开始本品治疗前建议纠正这种情况。(参见[注意事项]、[老年用药])
2. 推荐剂量
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为100mg每天一次,当天第一餐前服用。对于耐受本品 100mg每天一次的剂量、肾小球滤过率估计值(eGFR)≥60mL/min/1.73m2且需要额外血糖控制的患者,剂量可增加至300mg每天一次(参见[注意事项]、[药理毒理])。
3. 肾损害患者
轻度肾损害(eGFR≥60mL/min/1.73m2)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对于中度肾损害(eGFR≥45至<60mL/min/1.73m2)的患者,本品的剂量限制为100mg 每天一次。
对于eGFR<45mL/min/1.73m2的患者,不建议开始使用本品。
当eGFR持续低于45mL/min/1.73m2时,不建议使用本品(参见[注意事项])。
eGFR低于30mL/min/1.73m2的患者禁止使用本品(参见[注意事项])。
4. 肝损害患者
轻度至中度肝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目前没有在重度肝损害患者中开展临床研究,故不推荐重度肝损害的患者使用本品。
5. 与UDP-葡萄糖醛酸转移酶(UGT)诱导剂联合使用
如果一种UGT诱导剂(例如利福平、苯妥英、苯巴比妥和利托那韦)与本品联合使用,则对于目前耐受本品100mg每天一次的剂量、eGFR ≥60mL/min/1.73 m2且需要额外血糖控制的患者,可考虑增加剂量至300mg每天一次(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对于eGFR为≥45至<60mL/min/1.73m2并联合使用UGT诱导剂的患者,可考虑使用另一种降糖药。 |
药品规格: |
0.3g(按C24H25FO5S计) |
注册规格: |
0.3g(按C24H25FO5S计) |
药品剂型: |
片剂 |
注册剂型: |
片剂 |
包装材质: |
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 |
最小包装数量: |
30 |
最小包装单位: |
瓶 |
最小制剂单位: |
片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4520000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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