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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芬注射液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布洛芬 |
药品注册名: |
布洛芬注射液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44 |
生产企业名称: |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海通药业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本品用于成人和6个月及以上儿科患者的解热和镇痛治疗:
1、治疗轻至中度疼痛,作为阿片类镇痛药的辅助用于治疗中至重度疼痛。
2、发热的退热治疗。 |
有效期: |
36 |
用法用量: |
根据患者个体化治疗目标,在最短用药周期使用最低有效剂量。
根据患者对本品起始治疗的反应,剂量和用药频率应以患者个体化的需求进行调整,成人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2g,在不满17岁的患者中每日总剂量不超过2.4g或40mg/kg体重。为减少肾脏不良反应风险,患者在用药前需补充足够水分。
配制说明:
本品在使用前必须稀释。
稀释后最终使用浓度不应超过4mg/mL,稀释溶液只为0.9%氯化钠注射液,不可采用葡萄糖注射液。
0.1g剂量:将本品1ml加入不少于100ml的稀释液中。
0.2g剂量:将本品2ml加入不少于100ml的稀释液中。
0.4g剂量:将本品4ml加入不少于100ml的稀释液中。
0.8g剂量:将本品8ml加入不少于200ml的稀释液中。
对于10mg /kg的基于体重的给药剂量给药时,确保本品的浓度不超过4mg/mL。
使用前应通过肉眼观察原溶液和稀释后溶液的悬浮微粒和变色情况,如发现乳光、不透明微粒、变色或其它外源性微粒,不得使用。
稀释后的注射液在室温条件(20~25℃)和室内光照条件下可保持24小时稳定。
成人患者
镇痛:
0.4g~0.8g静脉滴注,根据需要可每6小时重复给药。输注时间应当不少于30分钟。最大日剂量3.2g。
发热:
0.4g静脉滴注,根据需要可每4~6小时重复给药0.4g或每4小时重复给药0.1~0.2g。输注时间应当不少于30分钟。最大日剂量3.2g。
儿科患者
12至17岁:
400mg静脉滴注,根据需要可每4-6小时重复给药。输注时间至少10分钟。最大每日剂量2.4g。
6个月至不满12岁:
按10mg/kg体重静脉滴注,根据需要可每4-6小时重复给药,最大单次给药剂量400mg。输注时间至少10分钟。最大每日剂量2.4g或40mg/kg体重,以两者中较低剂量为准。
剂量表
年龄组 单次给药剂量 给药间隔 最小输注时间 最大每日剂量
12至17岁 400 mg 按需每4-6小时 10分钟 2.4g
6个月至不满12岁 10 mg/kg,
最大不超过400 mg 按需每4-6小时 10分钟 2.4g或40mg/kg
(以两者中较低剂量为准) |
药品规格: |
4ml:0.4g |
注册规格: |
4ml:0.4g |
药品剂型: |
注射液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中硼硅玻璃安瓿 |
最小包装数量: |
5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支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21810005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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