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喹硫平 |
药品注册名: |
富马酸喹硫平缓释片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7026 |
生产企业名称: |
北京天衡药物研究院南阳天衡制药厂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
有效期: |
12 |
用法用量: |
药片应整片吞服,不能掰开、咀嚼或碾碎。与进食与否无关。成人:
治疗精神分裂症
剂量选择——本品一日一次,推荐夜间使用(睡前 3-4 小时服用)。推荐起始日剂量为
300mg。可根据患者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性在日剂量 400mg~800mg 之间进行剂量滴定。增加
剂量最短时间间隔 1 天,每日剂量增加幅度不得超过 300mg。
维持治疗——一项在精神分裂症成人患者中进行的本品维持治疗试验表明,在稳定使用本
品剂量范围 400 mg~800 mg/日治疗 16 周的患者中,本品有效推迟了疾病复发时间。定期
对患者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维持治疗,以及维持治疗所需的适宜剂量。
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抑郁发作
每晚一次,在第 4 天达到治疗剂量 300mg/天。推荐的加量方式为:第 1 天 50mg,第
2 天 100mg,第 3 天 200mg,第 4 天 300mg。
从富马酸喹硫平片改用本品:
目前使用富马酸喹硫平片治疗的患者可改用本品,每日一次,每日总剂量相同。可能需要
患者的个体情况调整剂量。
停药后重新开始治疗:
尽管目前尚没有数据具体说明关于重新开始治疗的问题,对于本品停用 1 周以上且欲重新
开始治疗的患者,建议遵循初始给药方案。如果本品停用时间不超过 1 周,可不必从初始
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剂量,而是重新开始维持剂量。
老年患者:
与其他抗精神病药物一样,本品慎用于老年患者,尤其在开始用药时。老年患者的滴定速
度和每日治疗剂量应低于年轻患患者。与年轻患者相比,老年患者的喹硫平平均血浆清除率
降低了 30%~50%。老年患者的起始剂量应为 50 mg/日。根据个体疗效和耐受性,可以将剂
量逐日增加 50 mg,直至有效剂量。
儿童和青少年:
本品在中国未被批准用于治疗 18 岁以下的患者。
肾功能损伤:
肾功能损伤患者无需调整用药剂量。本品在有肾功能损伤的患者中应用的临床经验有限。
肝功能损伤
喹硫平在肝脏中广泛代谢。肝功能损伤的患者的血药浓度可能会升高,可能需要对剂量进
行调整。已知有肝功能损伤的患者的起始剂量应为 50 mg/日。根据个体疗效和耐受性,可
以将剂量逐日增加 50 mg,直至有效剂量。 |
药品规格: |
0.3g(按C21H25N3O2S计) |
注册规格: |
0.3g(按C21H25N3O2S计) |
药品剂型: |
片剂 |
注册剂型: |
片剂 |
包装材质: |
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药用铝箔 |
最小包装数量: |
20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片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8348400001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