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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美金刚口服溶液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美金刚 |
药品注册名: |
盐酸美金刚口服溶液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23567 |
生产企业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治疗中重度至重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 |
有效期: |
18 |
用法用量: |
本品应由对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的诊断和治疗富有经验的医生处方并指导患者的使用。患者身边有按时监督患者服药的照料者的情况下才能开始治疗。应按照现行的诊断标准和指南对痴呆进行诊断。美金刚的耐受性和剂量应当从开始治疗起三个月内依据一定的基础反复评估。此后,根据现行的临床治疗指南,美金刚的临床获益和患者的耐受性应当依据一定基础下根据现行临床指南重新评估。一旦治疗获益较为明显,同时患者可以耐受美金刚治疗,维持治疗就应当继续。反之,就应当中断美金刚的维持治疗。
本品每日服用一次,应在每日相同的时间服用,可空腹服用,也可随食物同服。
成人:每日最大剂量20mg(10ml)。为了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在治疗的前3周应按每周递增5mg(2.5ml)剂量的方法逐渐达到维持剂量,具体如下:
治疗第一周的剂量为每日5mg(2.5ml),每日一次,
第二周每日10mg(5ml),每日一次,
第三周每日15mg(7.5ml),每日一次,
第四周开始以后服用推荐的维持剂量每日20mg(10ml),每日一次。
老年患者:根据临床研究的结果,65岁以上患者的推荐剂量为每日20mg(10ml),每日一次(参见[老年用药])。
儿童及青少年患者:由于尚无本品用于儿童及青少年的安全性及有效性数据,不推荐本品用于儿童及青少年(参见[儿童用药])。
肾功能不全患者:对于轻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50~80ml/分钟)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49ml/分钟)的患者,美金刚的剂量应减至每日10mg(5ml);如果治疗开始至少7天后,患者可以很好耐受,可以根据标准剂量调整方案将服用剂量增加至20mg(10ml)/日。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5~29ml/分钟),美金刚的剂量应为每日10mg(5ml)。
肝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肝功能分级为Child-Pugh A 和 Child-Pugh B)无需调整剂量。目前尚无美金刚应用于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资料。不推荐本品用于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 |
药品规格: |
120ml:0.24g |
注册规格: |
120ml:0.24g |
药品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注册剂型: |
口服溶液剂 |
包装材质: |
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附带刻度口服液体药用聚丙烯量杯。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瓶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1747000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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