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诺易 |
药品通用名: |
重组人凝血因子Ⅷ |
药品注册名: |
注射用重组人凝血因子VIII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J20200030 |
生产企业名称: |
Novo Nordisk A/S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进口 |
功能主治: |
"本品适用于成人和儿童血友病A(先天性凝血因子VIII缺乏)患者:
●按需治疗及控制出血事件
●围手术期管理
●常规预防治疗以防止或减少出血事件发生的频率" |
有效期: |
30 |
用法用量: |
"用量:
替代治疗的剂量和持续时间取决于凝血因子VIII缺乏的严重程度、出血部位与范围以及患者的临床状况。
凝血因子VIII的给药单位数以国际单位(IU)表示,该单位是目前凝血因子VIII产品的WHO标准单位。血浆中凝血因子VIII活性以百分数(相对于人血浆正常范围)或国际单位(相对于血浆中凝血因子VIII的国际标准)表示。
1国际单位(IU)的凝血因子VIII活性相当于1 mL正常人血浆中的凝血因子VIII含量。
1.按需治疗
所需剂量的计算基于实践经验,即每公斤体重给予1国际单位(IU)的凝血因子VIII可使血浆凝血因子VIII活性增加2 IU/dL。使用以下公式确定所需剂量:所需单位 = 体重(kg)×期望的凝血因子VIII增加量(%)(IU/dL)×0.5([IU/kg]/[IU/dL])。
应根据个体临床效果指导给药剂量和给药频率。
发生以下出血事件时,可使用以下指导给药。凝血因子VIII活性不得低于下述相应时期的指定血浆凝血因子活性水平(以正常值的%或IU/dL表示):
1)早期关节积血、肌肉出血或口腔出血;20~40;每12~24小时重复给药,至少治疗1天,直至出血事件消退(以疼痛作为指征)或创伤愈合。
2)更广泛的关节积血、肌肉出血或血肿;30~60;每12~24小时重复输注,持续治疗3~4天或更长时间,直至疼痛和急性功能丧失消退。
3)危及生命的出血;60~100;每8~24小时重复输注,直至解除生命威胁。
2.手术止血
本品用于手术时,可参照以下给药。
1)小手术,包括拔牙;30~60;每24小时给药,至少治疗1天,直至创伤愈合。
2)大手术;80~100(术前和术后);每8~24小时重复输注,直至伤口充分愈合,然后再继续治疗至少7天,使凝血因子VIII活性维持在30%~60%(IU/dL)。
3.预防治疗
用于重型血友病A患者出血的长期预防。常规推荐剂量是每公斤体重20~40 IU凝血因子VIII,隔日一次,或者每公斤体重20~50 IU凝血因子VIII,每周3次。在成人和青少年(12岁以上)中,可降低给药频率(40~60 IU/kg,每3天一次或每周2次)。在部分情况下,尤其是在年纪较小的患者中,可能需要缩短给药间隔或增加给药剂量。用于12岁以下患者出血的长期预防时,推荐剂量为每公斤体重25~50 IU凝血因子VIII,隔日一次,或者每公斤体重25~60 IU凝血因子VIII,每周3次。
用法:
静脉给药。按照本品使用说明书复溶,在2~5分钟内缓慢推入静脉中。
本品的推荐输注速率为1~2 mL/min。以使患者舒适为宜确定速率。 " |
药品规格: |
2000 IU/支 |
注册规格: |
2000 IU/支 |
药品剂型: |
注射剂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I型玻璃,氯化丁基橡胶活塞;聚丙烯支撑、溴化丁基橡胶活塞、溴化丁基胶塞注射器帽;聚丙烯活塞推杆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支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78997003444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