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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人促红素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怡宝 |
药品通用名: |
人促红素[重组人促红素(CHO细胞)] |
药品注册名: |
注射用人促红素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9991025 |
生产企业名称: |
上海凯茂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本品适用于:
1、 肾功能不全所致贫血,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进行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治疗和非透析患者。
2、 治疗非骨髓恶性肿瘤患者应用化疗引起的贫血。
仅在血红蛋白低于100 g/L时,且预期患者至少还有两个月的化疗计划时,才对患者启动本品治疗。
使用限制
未证明本品能改善生活质量、疲乏或患者健康。
本品不适用于:
? 接受激素药物、生物制品或放疗的肿瘤患者,除非这些患者还接受合并骨髓抑制化疗。
? 当预期结局为治愈的接受骨髓抑制化疗的肿瘤患者。
? 贫血可通过输血进行控制的接受骨髓抑制化疗的肿瘤患者。
? 在需要立即纠正贫血的患者中,本品不能作为红细胞输注的替代治疗。
? 由其他因素(如:铁或叶酸缺乏、溶血或胃肠道出血)引起的肿瘤患者的贫血。 |
有效期: |
24 |
用法用量: |
使用注意事项
铁储备和营养因素评价
评价所有患者治疗前和治疗期间的铁状态。当血清铁蛋白低于100 μg/L或血清转铁蛋白饱和度低于20%时,给予补充铁治疗。大多数慢性肾病(CKD)患者在红细胞生成刺激剂(ESA)治疗过程中需要补充铁剂。
监测治疗反应
在开始本品治疗前,纠正或排除其他贫血原因(如维生素缺乏、代谢或慢性炎症疾病、出血等)。治疗开始后和每次剂量调整后,每周监测血红蛋白,直至血红蛋白水平稳定并足以将红细胞输注的需求降至最低。
1、肾性贫血
本品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用时加注射用水1ml溶解后作皮下注射或静脉注射。每周分2~3次给药,给药剂量需依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年龄及其它相关因素调整。以下方案供参考:
治疗期:开始推荐剂量血液透析患者每周100~150 IU/kg,腹膜透析和非透析患者每周75~100 IU/kg。若红细胞压积每周增加少于0.5vol%,可于4周后按15~30 IU/kg 增加剂量,但最高增加剂量不可超过30 IU/kg/周。红细胞压积应增加到30~33vol%,但不宜超过36vol%(34vol%)。
维持期:如果红细胞压积达到30~33vol%或/和血红蛋白达到100~110g/L,则进入维持治疗阶段。推荐将剂量调整至治疗剂量的2/3,然后每 2~4周检查红细胞压积以调整剂量,避免红细胞生成过速,维持红细胞压积和血红蛋白在适当水平。
2、肿瘤化疗引起的贫血
仅在血红蛋白低于100 g/L时,且至少还有两个月的计划化疗时,才对肿瘤化疗患者启动本品治疗。
化疗疗程结束后,应停用本品。
本品使用时加注射用水1ml溶解后,使用1ml或2ml的消毒注射器,吸入适量药液,皮下注射。
本品起始剂量150 IU/kg/次,皮下注射,每周三次,至多可治疗8周。
治疗期间应监测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并根据血红蛋白及红细胞压积水平调整用药剂量(详见[用法用量]中肿瘤化疗引起的贫血治疗剂量调整)。应使用避免红细胞输注所需的最低剂量。
肿瘤化疗引起的贫血治疗剂量调整:
满足以下任一标准时,应降低本品剂量:
? 血红蛋白:
若血红蛋白在任何2周内增加超过10 g/L或红细胞压积增加超过4%,再次给药剂量应较前次给药剂量减少25%;
若血红蛋白超过避免RBC输注所需的水平,应停药。当血红蛋白达到可能需要RBC输注的水平时,则以低于先前剂量25%的剂量重新开始。
? 红细胞压积:
若红细胞压积>40%时,再次给药剂量应较前次给药剂量减少25%;
监测红细胞压积,减量直至红细胞压积降至36%。 |
药品规格: |
4000IU/瓶 |
注册规格: |
4000IU/瓶 |
药品剂型: |
冻干粉针剂 |
注册剂型: |
冻干粉针剂 |
包装材质: |
西林瓶、胶塞 |
最小包装数量: |
5 |
最小包装单位: |
盒 |
最小制剂单位: |
瓶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0713000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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