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注射用醋酸奥曲肽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金迪林 |
药品通用名: |
奥曲肽 |
药品注册名: |
注射用醋酸奥曲肽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860 |
生产企业名称: |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肝硬化所致食管—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缓解与胃肠内分泌瘤有关的症状和体征,有充足的证据显示,本品对以下肿瘤有效:具类癌综合征的类癌瘤:VIP瘤、胰高糖素瘤。本品对下列肿瘤的有效率约为50%(至今应用本品治疗的病例有限):胃7素瘤/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胰岛瘤、生长激素释放因子瘤。
经手术、放射治疗或多巴胺受体激动剂治疗失败的肢端肥大症患者,可控制症状,降低生长激素(GH)及生长素介质C的浓度。也适用于不能或不愿手术的肢端肥大症患者,以及放射治疗尚未生效的间歇期患者。 |
有效期: |
24个月 |
用法用量: |
食管—胃静脉曲张出血
持续静脉滴注0.025毫克/小时。最多治疗5天,可用生理盐水稀释或葡萄糖液稀释。
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0.1毫克皮下注射,每天3次,持续治疗7天,首次注射应在手术前至少1小时进行。
胃肠胰内分泌肿瘤
初始剂量为0.05毫克皮下注射,每天一至二次,然后根据耐受性和疗效可逐渐增加剂量至0.2毫克,每天三次。
肢端肥大症
初始量为0.05—0.1毫克皮下注射,每8小时一次,然后根据对循环GH浓度、临床反应及耐受性的每月评估而调整剂量。多数患者的最适剂量为0.2—0.3毫克/天。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5毫克/天。在监测血浆GH水平的指导下治疗数月后可酌情减量。本品治疗1个月后,若GH浓度无下降、临床症状无改善,则应考虑停药。 |
药品规格: |
0.3mg |
注册规格: |
0.3mg |
药品剂型: |
冻干粉针剂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管制抗生素玻璃瓶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瓶 |
最小制剂单位: |
瓶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331500017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