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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醋酸奥曲肽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奥曲肽 |
药品注册名: |
注射用醋酸奥曲肽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393 |
生产企业名称: |
辽宁诺维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1、肝硬化所致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的紧急治疗,与特殊治疗(如内窥镜硬化剂治疗)合用。
2、预防胰腺术后并发症。
3、缓解与胃肠内分泌肿瘤有关的症状和体征,有证据显示,本品对下列肿瘤有效:具类癌综合征的类癌瘤; VIP瘤; 胰高糖素瘤。 本品对下列肿瘤的有效率约为50%(至今应用本品治疗的病例有限):胃泌素瘤/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胰岛瘤、生长激素释放因子瘤。
4、经手术、放射治疗或多巴胺受体激动剂治疗失败的肢端肥大症患者,可控制症状,降低生长激素(GH)及生长素介质C的浓度。也适用于不能或不愿手术的肢端肥大症患者,以及放射治疗尚未生效的间歇期患者。 |
有效期: |
24 |
用法用量: |
临用前将本品用1ml注射用水或生理盐水充分溶解。
1、食道-胃静脉曲张出血
持续静脉滴注0.025毫克/小时。最多治疗5天,可用生理盐水稀释或葡萄糖液稀释。
2、预防胰腺术后的并发症
0.1毫克皮下注射,每天3次,持续治疗7天,首次注射应在手术前至少1小时进行。
3、胃肠胰内分泌肿瘤
初始剂量为0.05毫克皮下注射,每天一至二次,然后根据耐受性和疗效可逐渐增加剂量至0.2毫克,每天三次。
4、肢端肥大症
初始量为0.05-0.1毫克皮下注射,每8小时一次,然后根据对循环GH浓度、临床反应及耐受性的每月评估而调整剂量。多数患者的最适剂量为0.2-0.3毫克/天,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5毫克/天。在监测血浆GH水平的指导下治疗数月后可酌情减量。本品治疗1个月后,若GH浓度无下降、临床症状无改善,则应考虑停药。 |
药品规格: |
0.1mg(以C49H66N10O10S2计) |
注册规格: |
0.1mg |
药品剂型: |
冻干粉针剂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注射剂瓶,药用卤化丁基橡胶塞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支 |
最小制剂单位: |
支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1284000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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