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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氨曲南
药品分类: |
西药 |
药品品牌名: |
无 |
药品通用名: |
氨曲南 |
药品注册名: |
注射用氨曲南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262 |
生产企业名称: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医保分类: |
乙类 |
是否OTC: |
处方药 |
国产/进口: |
国产 |
功能主治: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革兰氏阴性菌引起的感染:
尿路感染 (复杂和单纯的),包括由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奇异变形杆菌、铜绿 假单胞菌、阴沟肠杆菌、催产克雷伯菌*、柠檬酸杆菌*和粘质沙雷氏菌*引起的肾盂肾炎和 膀胱炎(初始和复发)。
下呼吸道感染,包括由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铜绿假单胞菌、流感嗜血杆菌、奇 异变形杆菌、肠杆菌和粘质沙雷氏菌*引起的肺炎和支气管炎。
败血症,由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铜绿假单胞菌、奇异变形杆菌*、粘质沙雷氏 菌*和肠杆菌引起的败血症。
皮肤和皮肤结构感染,包括与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粘质沙雷氏菌、肠杆菌属、 铜绿假单胞菌、肺炎克雷伯菌和柠檬酸杆菌属*引起的术后伤口、溃疡和烧伤等感染。
腹腔内感染,包括由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含肺炎克雷伯氏菌)、肠杆菌属(含阴 沟肠杆菌*),铜绿假单胞菌,柠檬酸菌属* (含弗氏梭菌*)和沙雷氏菌属* (含粘菌)引起 的腹膜炎。
妇科感染,包括由大肠杆菌,肺炎克雷伯菌,肠杆菌属* (含阴沟肠杆菌*)和奇异变 形杆菌*引起的子宫内膜炎和盆腔蜂窝组织炎*。
*在不到 10 例感染中,研究了氨曲南在该器官系统中的有效性。
本品亦用于治疗医院内感染中的上述类型感染(如免疫缺陷病人的医院内感染)。 |
有效期: |
18 |
用法用量: |
用法:
1. 静脉滴注:每 1g 氨曲南至少用注射用水 3ml 溶解,再用适当输液用溶液(0.9%氯 化钠注射液、 5%或 10%葡萄糖注射液或林格氏注射液)稀释,氨曲南浓度不得超过 2%, 滴注时间 20~60 分钟。
2. 静脉推注:每瓶用注射用水 6~10ml 溶解,于3~5 分钟内缓慢注入静脉。
3. 肌肉注射:每 1g 氨曲南至少用注射用水 3ml 或 0.9%氯化钠注射液 3ml 溶解,深部 肌肉注射。
本品配伍后尽快使用。
用量:
(1)成年患者
感染类型 剂量(g) 间隔时间(小时)
尿路感染 0.5 或 1 8 或 12
中重度感染 1 或 2 8 或 12
危及生命或铜绿假单胞菌严重感染 2 6 或 8
患者单次剂量大于 1g 或患败血症、其他全身严重感染或危及生命的感染应静脉给药, 最高剂量每日 8g。
患者有短暂或持续肾功能减退时,宜根据肾功能情况,酌情减量。对肌酐清除率小于
10~30ml/ (min · 1.73m2 )的肾功能损害者,首次用量 1g 或 2g,以后用量减半;对肌酐清
除率小于 10ml/ (min · 1.73m2 ),如依靠血液透析的肾功能严重衰竭者,首次用量
0.5g 、1g 或 2g,维持量为首次剂量的 1/4,间隔时间为 6 、8 或 12 小时;对严重或危及生 命的感染者,每次血液透析后,在原有的维持量上增加首次用量的 1/8。
(2)儿童患者
肾功能正常的儿童患者应静脉给药,没有充足的数据支持儿童患者进行肌肉注射或肾
功能损害儿童患者的剂量。
感染类型 推荐剂量 给药时间间隔(小时)
轻中度感染
中重度感染 30mg/kg
30mg/kg 8
6 或 8
推荐最大使用剂量 120mg/kg/天。 |
药品规格: |
2.0g |
注册规格: |
2.0g |
药品剂型: |
粉针剂 |
注册剂型: |
注射剂 |
包装材质: |
中性硼硅玻璃管制注射剂瓶、注射用无菌粉末用卤化丁基橡胶塞(溴化)与抗生素瓶 用铝塑组合盖包装 |
最小包装数量: |
1 |
最小包装单位: |
瓶 |
最小制剂单位: |
瓶 |
市场状态: |
上市 |
药品本位码: |
8690578900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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