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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
产品名称: |
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VisuMax with Treatment-Pack and accessories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VisuMax with Treatment-Pack and accessories |
注册/备案号: |
国械注进20183241728 |
注册/备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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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18-02-23 |
有效期: |
2023-02-22 |
变更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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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
【注册人名称】Carl Zeiss Meditec AG 【注册人住所】Goeschwitzer Strasse 51-52, 07745 Jena, Germany 【生产地址】Goeschwitzer Strasse 51-52, 07745 Jena, Germany 【代理人名称】卡尔蔡司(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美约路60号南部位 【型号、规格】VisuMax 【结构及组成】产品由主机、激光臂和真空负压系统、裂隙照明系统、带有摄像机的手术显微镜、患者支持系统、脚踏、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尺寸分大、中、小号和KP型)、连接、接口和选配件组成,选配件包括脚控面板、无线脚控面板。 【适用范围】该产品在医疗机构中使用,用于在下列眼科手术中切割角膜:屈光手术(球镜-0.5D ~ -10D,柱镜0.25D ~ 5D)、穿透性或板层角膜移植术、角膜瓣的制作。 【主要组成成分(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由主机、激光臂和真空负压系统、裂隙照明系统、带有摄像机的手术显微镜、患者支持系统、脚踏、一次性使用无菌治疗包(尺寸分大、中、小号和KP型)、连接、接口和选配件组成,选配件包括脚控面板、无线脚控面板。 【预期用途(体外诊断试剂)】该产品在医疗机构中使用,用于在下列眼科手术中切割角膜:屈光手术(球镜-0.5D ~ -10D,柱镜0.25D ~ 5D)、穿透性或板层角膜移植术、角膜瓣的制作。 【审批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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