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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颤监护仪除颤监护仪
产品名称: |
除颤监护仪Defibrillator and Monitor除颤监护仪Defibrillator and Monitor |
注册/备案号: |
国械注进20183212137 |
注册/备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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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18-06-14 |
有效期: |
2023-06-13 |
变更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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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
【注册人名称】SCHILLER MEDICAL 【注册人住所】4 rue Louis Pasteur,BP 90050.67162 WISSEMBOURG CEDEX 【生产地址】4 rue Louis Pasteur,BP 90050. 67162 WISSEMBOURG CEDEX 【代理人名称】席勒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代理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西一路439号1号楼313室 【型号、规格】DEFIGARD 5000 【结构及组成】该产品由除颤监护仪主机(DEFIGARD 5000型,含除颤手柄)、一次性成人电极片(0-21-0003型)、一次性小儿电极片(0-21-0000型)、3-导联病人导联线(GF2010A型)、可充电锂电池(DG-5000型)组成。 【适用范围】该产品可为患者进行手动体外除颤、半自动体外除颤、体外同步复律、体外起博治疗,同时也可对患者进行心电(ECG)、脉搏血氧饱和度(SpO2)、无创血压(NIBP)监护,其中:手动体外除颤治疗用于终止年龄大于29天的出现无脉搏、无呼吸、无反应患者的室颤和无灌注的室性心动过速症状;半自动除颤治疗用于年龄大于1周岁的无脉搏、无呼吸、无反应的室颤及心率大于180次/分的室速患者;体外同步复律治疗用于年龄大于29天的心房纤维性颤动患者;体外起博治疗用于年龄大于29天的症状性心动过缓患者。心电监护用于测量、显示和记录年龄大于29天患者的ECG波形和心率,并提供报警;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护可对年龄大于29天的患者进行脉搏血氧饱和度、脉率监护;无创血压监护可对上臂周长大于13cm且年龄大于3周岁的患者,无创地进行动脉血压监护。该产品由接受过设备操作培训的合格医务人员以及在基本生命支持,高级心脏支持和除颤方面培训的合格人员使用。该产品必须由医师或遵医嘱使用。 【主要组成成分(体外诊断试剂)】该产品由除颤监护仪主机(DEFIGARD 5000型,含除颤手柄)、一次性成人电极片(0-21-0003型)、一次性小儿电极片(0-21-0000型)、3-导联病人导联线(GF2010A型)、可充电锂电池(DG-5000型)组成。 【预期用途(体外诊断试剂)】该产品可为患者进行手动体外除颤、半自动体外除颤、体外同步复律、体外起博治疗,同时也可对患者进行心电(ECG)、脉搏血氧饱和度(SpO2)、无创血压(NIBP)监护,其中:手动体外除颤治疗用于终止年龄大于29天的出现无脉搏、无呼吸、无反应患者的室颤和无灌注的室性心动过速症状;半自动除颤治疗用于年龄大于1周岁的无脉搏、无呼吸、无反应的室颤及心率大于180次/分的室速患者;体外同步复律治疗用于年龄大于29天的心房纤维性颤动患者;体外起博治疗用于年龄大于29天的症状性心动过缓患者。心电监护用于测量、显示和记录年龄大于29天患者的ECG波形和心率,并提供报警;脉搏血氧饱和度监护可对年龄大于29天的患者进行脉搏血氧饱和度、脉率监护;无创血压监护可对上臂周长大于13cm且年龄大于3周岁的患者,无创地进行动脉血压监护。该产品由接受过设备操作培训的合格医务人员以及在基本生命支持,高级心脏支持和除颤方面培训的合格人员使用。该产品必须由医师或遵医嘱使用。 【审批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其他内容】/ 【备注】原注册证编号:国食药监械(进)字2014第32109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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