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返回搜索首页环球医药招商网 > 医药数据 > 进口医疗器械

 

医用放大镜

    产品名称: 医用放大镜 MAGNIFIER
    注册/备案号: 国械备20161472号
    注册/备案单位: FENTEXmedical GmbH
    批准日期: 2016-09-20
    有效期:
    变更日期:
    产品介绍: 【备案号】国械备20161472号
    【备案人名称】FENTEXmedical GmbH
    【备案人注册地址】take-off Gewerbepark 2, 78579Neuhausen,Germany
    【生产地址】take-off Gewerbepark 2, 78579 Neuhausen, Germany
    【代理人名称】上海倡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代理人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太路39号1幢五层41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贸旺座中心东塔1118室)
    【产品名称】医用放大镜 MAGNIFIER
    【型号规格】见附件。(附件链接地址:http://125.35.24.156/upload/ba/1470374522003.docx)
    【产品描述】见附件。(附件链接地址:http://125.35.24.156/upload/ba/1470374522046.docx)
    【预期用途】增大操作者视角,便于观察物体细节。
    【备注】增大操作者视角,便于观察物体细节。
    【备案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备案日期】2016-09-20
    【产品有效期】/
    【变更情况】/

招商信息

其它进口医疗器械推荐

相关资讯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重症及麻醉临床信息系统等9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适应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重症及麻醉临床信息系统等个产品的管理类别进行了界定。现通知如下一作为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个)重症及麻醉临床信息系统通过独立的床旁设备以及直接或经网络连接的辅助系统,进行数据采集存储和管理,用于医护人员记录患者信息并进行药物剂量的计算。分类编码。二作为类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个)(一)带灯医用放大镜由灯物镜目镜控制按钮可充电锂电池和系带组成。通过可放大的镜头(物镜),用于观察患者皮肤病变
    2013/11/7 12:00:01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重症及麻醉临床信息系统等9个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环球医药网成立于2003年,专业提供医药招商、医药代理、信息资讯、品牌展示、药品招商等多元化服务的中国医药招商网站平台
www.qgyyzs.net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2003-20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90049
免责声明:环球医药网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