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含利培酮(C23H27FN4O2)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性状】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鉴别】(1)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2)取含量测定项下的供试品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测定,在277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在253nm的波长处有最小吸收。 【检查】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细粉适量(约相当于利培酮5mg),置10ml量瓶中,加流动相适量,超声使利培酮溶解,放冷,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离心,滤膜滤过,取续滤液。 对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ml,置100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 灵敏度溶液 精密量取对照溶液1ml,置20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 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 见利培酮有关物质项下。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相对保留时间0.3之前的峰不计),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0.5倍(0.5%),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1.0%)。 含量均匀度 以含量测定项下测得的每片含量计算,应符合规定(通则0941)。 溶出度 照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通则0931第二法)测定。 溶出条件 以0.1mol/L盐酸溶液500ml为溶出介质,转速为每分钟50转,依法操作,经30分钟时取样。 供试品溶液 取溶出液,滤过,取续滤液。 对照品溶液 取利培酮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溶出介质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2μg(1mg规格)或4μg(2mg规格)或6μg(3mg规格)的溶液。 色谱条件 见含量测定项下。检测波长为280nm;进样体积50μl。 系统适用性要求 理论板数按利培酮峰计算不低于3000。 测定法 见含量测定项下。计算每片的溶出量。 限度 标示量的75%,应符合规定。 其他 应符合片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1)。 【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10片,分别置50ml(1mg规格)或100ml(2mg、3mg规格)量瓶中,加流动相适量,超声使利培酮溶解,放冷,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离心,滤膜滤过,取续滤液。 对照品溶液 取利培酮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20μg(1mg、2mg规格)或30μg(3mg规格)的溶液。 色谱条件 见有关物质项下。 系统适用性要求 利培酮峰的保留时间约为8分钟,理论板数按利培酮峰计算不低于5000,利培酮峰与相邻杂质峰之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分别计算每片的含量,并求出10片的平均含量。 【类别】同利培酮。 【规格】(1)1mg (2)2mg (3)3mg 【贮藏】密封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