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含头孢氨苄(按C16H17N3O4S计)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鉴别】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检查】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A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头孢氨苄(按C16H17N3O4S计)1.0mg的溶液,滤过,取续滤液。 对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ml,置100ml量瓶中,用流动相A稀释至刻度,摇匀。 pH 7.0磷酸盐缓冲液、杂质对照品溶液、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 见头孢氨苄有关物质项下。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含7-氨基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与ɑ-苯甘氨酸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均不得过标示量的1.0%;其他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2倍(2.0%),其他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3倍(3.0%),小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0.05倍的峰忽略不计。 水分 取本品的内容物,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1)测定,含水分不得过9.0%。 溶出度 照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通则0931第一法)测定。 溶出条件 以水900ml为溶出介质,转速为每分钟100转,依法操作,经45分钟时取样。 供试品溶液 取溶出液适量,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适量,用溶出介质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头孢氨苄(按C16H17N3O4S计)25μ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 取头孢氨苄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溶岀介质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25μg的溶液。 测定法 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在262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光度,计算每粒的溶出量。 限度 标示量的80%,应符合规定。 其他 应符合胶囊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3)。 【含量测定】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混合均匀,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头孢氨苄,按C16H17N3O4S计0.1g),置100ml量瓶中,加流动相适量,充分振摇,使头孢氨苄溶解,再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10ml,置50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品溶液、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 见头孢氨苄含量测定项下。 【类别】同头孢氨苄。 【规格】按C16H17N3O4S计(1)0.125g (2)0.25g 【贮藏】遮光,密封,在凉暗处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