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含头孢呋辛酯按头孢呋辛(C16H16N4O8S)计算,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或颗粒。 【鉴别】 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两个主峰的保留时间应分别与对照品溶液A、B异构体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检查】 异构体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临用新制。 供试品溶液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研细,混合均匀,精密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头孢呋辛0.125g),置100ml量瓶中,加甲醇25ml,强力振摇使溶解,再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5ml,置25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 系统适用性溶液(1)、系统适用性溶液(2)、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 见头孢呋辛酯异构体项下。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头孢呋辛酯A异构体峰面积与头孢呋辛酯A、B异构体峰面积和之比应为0.48~0.55。 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临用新制。 供试品溶液 取装量差异项下的内容物,研细,混合均匀,称取适量(约相当于头孢呋辛50mg),置100ml量瓶中,加甲醇10ml,强力振摇使溶解,再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滤过,取续滤液。 对照溶液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ml,置100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 系统适用性溶液(1)、系统适用性溶液(2)、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 见头孢呋辛酯有关物质项下。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两个E异构体峰面积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两主峰面积之和的1.5倍(1.5%)△3-异构体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两主峰面积之和的2倍(2.0%),其他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两主峰面积之和(1.0%),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两主峰面积之和的4.5倍(4.5%),小于对照溶液两主峰面积之和0.05倍的峰忽略不计。 水分 取本品内容物适量,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1)测定,含水分不得过6.0%。 溶出度 照溶出度与释放度测定法(通则0931第二法)测定。 溶出条件 以0.1mol/L盐酸溶液900ml为溶出介质,转速为每分钟50转,依法操作,在15分钟和45分钟时分别取溶出液5ml,并及时在溶出杯中补充相同温度、相同体积的溶出介质。 供试品溶液 取15分钟和45分钟时的溶出液,滤过,精密量取续滤液各适量,分别用溶出介质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头孢呋辛15μ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 取头孢呋辛酯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乙醇适量(每5mg头孢呋辛酯加乙醇1ml)溶解后,再用溶出介质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头孢呋辛15μg的溶液。 测定法 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在278nm的波长处分别测定吸光度,计算每粒在不同时间的溶出量。 限度 15分钟时为标示量的60%;45分钟时为标示量的75%,均应符合规定。 其他 应符合胶囊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通则0103)。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临用新制。 供试品溶液 见异构体项下。 对照品溶液、系统适用性溶液(1)、系统适用性溶液(2)、色谱条件、系统适用性要求与测定法 见头孢呋辛酯含量测定项下。 【类别】 同头孢呋辛酯。 【规格】 按C16H16N4O8S计 (1)0.125g (2)0.25g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